这次“零关税”政策把之前3项特定场景下才能享受到的福利拓展到了日常购物消费,直接把18项税收优惠政策变成了包括日用品在内的19项。海南省新闻办公室和财政厅在11月6日的发布会上解释了其中的变化,还特别提到了日用消费品“零关税”和离岛免税的区别联系。周正厅长说,这“13+4”项政策构建了自贸港税制体系,“零关税”这回是针对没有特定场景要求的个人消费,把国际优质日用品真真切切地带进了岛内居民的生活,让大家能以更低的成本享受到实惠。 离岛免税被概括成了给离岛旅客的“政策红利”,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则是给岛内居民的“生活福利”。这两者的区别在于目标、对象、条件、额度和商品品类各不相同。离岛免税的核心是吸引消费回流、建设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日用消费品“零关税”则是为了降低老百姓的生活成本。 离岛免税的对象是年满18岁的离岛或离境旅客,而日用消费品“零关税”的对象是三类拥有四种证件的岛内居民,没有年龄限制。离岛免税要求必须离岛或离境才能购买,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没有这个限制,随时随用随买。额度方面,离岛免税每人每年10万元,聚焦中高端商品;日用消费品“零关税”每人每年1万元,聚焦日常所需。 这次发布的政策让岛内居民能灵活叠加使用这4项丰富的免税福利。2025年11月离岛免税政策升级后,岛内居民只要有一次离岛记录就能不限次数购买“即购即提”商品,这实际上也是向日常消费的延伸。而这次“零关税”政策的递进逻辑与这次离岛免税的调整一脉相承。周正说,这也标志着自贸港构建起了多层次免税消费体系,并且积累了更多管理经验。 这次政策升级是海南自贸港“零关税”制度体系的又一次提升,也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体现。通过让优质日用品进入生活,切实提升了岛内居民的幸福感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