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就药品支付标准参照机制公开征询意见 新药准入政策再优化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涉及广大患者用药权益和医药产业发展,是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国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已引入参照药选择机制,通过对标国内外同类产品确定医保支付标准,成为科学测算药品价格的重要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这一机制,国家医保局决定建立参照药预沟通办法,在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正式启动前,为企业和专家提供充分表达建议的平台。

参照药预沟通机制的建立,是医保管理制度创新的重要体现。

国家医保局认为,有必要在目录调整工作开始前单独设立参照药沟通环节,使专家能够通过充分讨论和论证提出科学合理的参照药建议,进而提升参照药选择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这一做法既体现了科学决策的要求,也有利于稳定医药企业的政策预期,为产业发展创造更加稳定可预见的环保。

根据征求意见稿,参照药预沟通工作首先从1类新药起步。

这包括按国家药监局药品新注册分类批准上市的1类化学药、1类治疗用生物制品和1类中成药。

为提高工作效率,办法还规定尚未获批上市但国家药监部门已受理申请且通过技术评审的1类新药,也可提前申请参照药预沟通。

这一安排充分考虑了新药审批周期因素,有利于加快新药进入医保的进程。

在具体操作层面,参照药预沟通申请采取企业自愿申报制度。

企业可自愿向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该中心会同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组织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确认,随后向企业作出是否受理的反馈。

这种程序设计既保证了工作的严谨性,也为企业参与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指引。

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充分体现了医保管理工作的民主性和开放性。

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向国家医保局反馈对该办法的意见建议,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6日下午5时。

这一安排为各方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充分的参与机会,有利于汇聚各方智慧,进一步完善政策设计。

参照药预沟通机制的试行,对医保制度建设和医药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参照药选择机制,有利于提高医保支付标准测算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保护患者权益。

另一方面,预沟通机制为医药企业提前了解政策导向创造了条件,有利于企业做好产品规划和市场预期管理,促进医药产业创新发展。

同时,这一机制也体现了医保部门在政策制定中更加注重科学性、民主性和透明度的努力。

参照药选择看似技术细节,实则牵动支付标准形成的“基础座标”。

通过前置沟通把规则讲清、把证据做实、把程序规范化,有助于让每一次目录调整更具确定性与公信力。

公开征求意见不仅是完善制度设计的必要步骤,也传递出以规范化治理推动医药高质量发展的政策信号,值得社会各方以建设性态度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