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设计周密的骗局,18年的时间里层层推进。日前,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检察院对涉嫌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周某提起公诉。案件细节显示,当前养老诈骗在周期、话术和伪装方式上出现了新的变化。问题的源头可追溯至2006年。犯罪嫌疑人周某原为老高夫妇的租客,日常接触中得知房东有购房需求后动起歪念。周某自称在拆迁办工作,虚构“急需卖房”的拆迁户李阿姨,称其安置房需补足平米数但资金不足。看似合乎逻辑的“内部渠道+补差交易”,由此成为骗局的起点。诈骗手法随后不断升级。周某以定金、疏通关系等名义持续索要现金,2008年又将虚构的“毛科长”介绍给受害人,并安排所谓“李阿姨儿子”在场“见证”交付过程,以此强化可信度。通过多角色配合、分阶段推进,受害人长期被困在被精心营造的信任中。受害人一旦起疑,周某便采取“补位”稳住局面。2015年上半年,老高夫妇联系不上周某,准备报警。此时,自称周某妹妹的人出现,以“周某在外地培训”为由安抚情绪,打消疑虑,更拖延了案发暴露。2006年至2024年间,周某以房价补差费、择房费、分房押金、户型押金、套型押金、维修基金等名目反复要钱,不断更换理由、持续加码。这种分次小额、长期累积的方式,让受害人在投入越来越多后因沉没成本而难以抽身。直到2025年7月,老高夫妇主动到拆迁办咨询才识破真相——所谓周某并不存在,“李阿姨”及其儿子也系虚构。案件影响不容低估。该案折射出养老诈骗的几个特点:一是周期极长,跨越近20年,受害人难以及时察觉;二是伪装隐蔽,通过冒充公职人员、编造“流程”制造真实感;三是针对性强,利用老年人对房产投资的期待以及对权威身份的信任;四是涉案金额高,单案达300余万元,给受害家庭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从防范角度看,此类案件暴露出部分老年人在信息获取和风险识别上相对薄弱,犯罪分子往往通过长期接触建立信任,再逐步实施诈骗。同时,案件也提示有关环节仍存被冒用、被包装的空间,虚假身份与虚构流程在较长时间内未被及时识别。处置上,公安机关已对周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检察机关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值得关注的是,周某到案后拒不认罪悔罪,且长期针对老人实施诈骗并有同类前科,主观恶性较深,依法应从严处理。面向未来,随着社会老龄化加深,养老诈骗仍可能处于高发态势。相应机构有必要完善风险预警和宣传教育机制,加强对房产交易、拆迁安置等领域关键环节的核验与监管,减少信息不对称被利用的空间。
这起历时18年的诈骗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在老龄化进程加快的背景下,完善老年人权益保障已是现实课题;既要依法严惩犯罪、形成震慑,也要推动社会各方共同提升防范意识与支持力度,合力守住老年人的“钱袋子”,让他们安度晚年。(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