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生活水平提高,部分地区婚嫁彩礼数额持续攀升,个别地区甚至出现“天价彩礼”现象。最高人民法院3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明确指出,这种背离传统礼俗本义的攀比之风,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问题现状上,数据显示涉彩礼纠纷案件近五年年均增长率达12%。部分农村地区彩礼标准突破当地居民年均收入十倍以上,导致一些家庭因婚致贫、返贫。更严重的是,由此引发的婚姻财产纠纷占比达家事案件的34%,个别地区甚至发生因彩礼矛盾导致的恶性刑事案件。 究其原因有三:一是传统观念与现代经济因素的叠加影响。“面子文化”驱使下,彩礼被异化为家庭实力的象征;二是部分婚介机构推波助澜,以“包成功”“闪婚”为噱头谋取高额中介费;三是法律规则不够明晰,对新型彩礼形式如房产加名、车辆赠与等缺乏统一裁判标准。 针对这个社会顽疾,司法机关打出治理组合拳。2024年出台的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首次明确“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红线,细化三类不予返还的例外情形。典型案例则直击实践难点:第二批案例确立“短期多次结婚收受财物可推定骗婚”的裁判规则;第三批案例创新认定购房款等大额支出的法律性质,填补了制度空白。 值得关注的是,治理模式正从事后裁判向源头预防转变。182个“枫桥式人民法庭”试点将彩礼治理纳入村规民约修订,通过“巡回审判+普法宣讲”提升群众法治意识。多部门协同机制也在加强,农业农村部门将婚俗改革纳入乡村振兴考核,妇联组织开展“最美新娘”评选活动,形成标本兼治的合力。
婚姻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婚俗文明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治理高额彩礼不仅是移风易俗的重要内容,更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现实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裁判明确规则、引导行为,与相应机构协同发力、综合施策,推动形成健康文明的婚恋新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