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运输部门16日通报,当日8时许,G40沪陕高速公路往江苏方向近长兴岛服务区发生一起严重交通事故。
事故现场触目惊心,一辆集卡车头严重翻落,三辆货运车辆相互碰撞后,车上装载物品散落一地,现场一片狼藉。
事故占据二号、三号及应急车道,导致后方车流严重受阻。
接到报警后,交通管理、消防救援、医疗急救等多部门迅速出动,救援人员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全力抢救。
遗憾的是,伤者经抢救无效,最终不幸身亡。
这起事故也导致高速公路上后方车辆一度拥堵超过6公里,严重影响了道路通行效率。
事故发生时段恰逢恶劣天气。
上海中心气象台在16日5时06分发布了大雾黄色预警信号。
本次大雾天气具有特殊性,不仅包含常见的辐射雾,还叠加了平流雾,同时混合了海上回流的颗粒物,即使日出后大雾也难以完全消散。
这种复合型大雾导致地面能见度严重不足,给高速公路行车安全造成了极大隐患。
直至17日6时40分,气象部门才解除预警信号,此时上海市能见度方才明显好转。
大雾天气与交通事故的关联性已被充分证实。
能见度降低直接影响驾驶人的视野范围和反应时间,容易导致车辆间距判断失误。
在这种条件下,如果驾驶人未能及时调整驾驶行为,极易引发追尾、碰撞等连锁事故。
此次事故中,多辆货运车辆的相撞,反映出在恶劣气象条件下,部分驾驶人对风险的认识和防范意识仍显不足。
针对大雾等恶劣天气下的安全出行,交通运输部门提出了明确的防范指南。
首先,驾驶人应当显著降低车速,严格遵守限速规定,同时避免急踩刹车,应采用连续轻踩的方式逐步降速,防止后车追尾。
其次,要合理使用车灯。
当能见度低于200米时,需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尾灯;能见度低于100米时,还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驾驶人务必避免使用远光灯,因为远光灯的光线在雾气中会产生漫反射,反而会在车前形成白茫茫一片,严重影响视线。
第三,当能见度过低时,驾驶人应主动寻找最近的高速出口驶离,或将车停靠在应急停靠带上,打开相关灯光,并在来车方向150米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下车到护栏外躲避。
一旦发生事故,应及时拨打12122报警电话。
除交通运输外,大雾天气还对公众的户外活动和日常生活造成影响。
气象部门建议,大雾天气应暂停登山、游船等户外游览项目,避免在临水临崖等危险区域活动。
由于晨间雾浓,应暂停晨练,防止吸入过量有害物质引发呼吸道疾病,特别是呼吸道或心肺疾病患者应尽量留在室内。
此外,大雾天气湿度大,潮湿环境易导致电器内部灰尘变成导电体,超期服役的"高龄"电器风险尤为突出,存在短路、起火隐患。
居民应注意电器的干燥通风,避免超负荷用电,长期闲置的电器使用前需先进行安全检查。
目前,交通运输部门仍在对这起事故的具体原因进行深入调查。
从已掌握的信息看,恶劣气象条件是重要诱因,但驾驶人的安全意识、车辆状况、载货情况等因素也需要进一步核实。
一场事故牵动的是生命安全与城市运行的韧性。
雾天出行并非不可控,关键在于把风险看得更早、把速度降得更稳、把距离留得更足、把处置做得更快。
以预警为先导、以规范为底线、以协同为保障,才能在复杂天气中守住道路安全的基本盘,让每一次出行更有把握、更可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