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最高人民法院对近年来汽车辅助驾驶技术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明确阐述,为日益普及的智能驾驶技术划定了法律边界。 当前,自动驾驶技术发展迅速,越来越多车型配备了驾驶辅助系统。然而,市场上大部分所谓的"自动驾驶"和"智驾"功能实际上只达到L2级别及以下,属于辅助驾驶范畴,并未实现真正的自动驾驶。这意味着驾驶人必须始终保持警觉和专注,随时准备接管车辆控制权,以应对突发状况。 问题的关键在于,一些驾驶人对辅助驾驶系统的功能产生了误解。有驾驶人错误地认为,启动辅助驾驶系统后就可以放心地玩手机、打瞌睡,甚至还有人在方向盘上安装"智驾神器",试图通过模拟手握方向盘来规避法律约束。更为严重的是,网络上出现了"醉酒后启动辅助驾驶就不算醉驾"的错误说法,这种观点对交通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法律分析表明,这些认识存在根本性错误。车载辅助系统是驾驶的工具,而非驾驶的主体。激活汽车辅助驾驶功能本质上仍是一种驾驶行为,驾驶人对车辆运行的安全责任不因使用科技工具而转移或减轻。从法律层面看,驾驶人在醉酒状态下启动辅助驾驶系统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如果由此引发交通事故,还可能涉及更为严重的交通肇事罪。 最高人民法院的表态反映了司法机构对技术发展与法治秩序关系的深刻认识。一上,法律制度应当为科技进步留出空间,充分认可辅助驾驶提高行车安全中的积极作用。另一上,任何科技创新都必须在法律框架内进行,不能以技术进步为借口规避法律底线。这种平衡的立场为行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当下,社会各界应当形成共识:辅助驾驶是安全的补充,而非安全的替代;科技赋能应当强化而非削弱驾驶人的责任意识。广大驾驶人需要深刻认识到,无论汽车配备了多么先进的辅助系统,都不能成为违反交通法规的借口,更不能成为醉酒驾驶的"挡箭牌"。
道路交通安全不能以"新技术"之名推卸责任。辅助驾驶的真正价值在于提升安全性,而非为危险驾驶开脱。技术越进步,越需要强化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只有守住法律与安全底线,才能让科技真正服务于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