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出生的张某,因犯重婚罪和诈骗罪,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法院还责令她退赔两名主要被害人被骗的十三万元钱款。这个判决已经生效。张某的上诉请求被驳回,因为二审法院认为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户籍登记信息。 自2000年以来,张某在婚姻存续期间违背了一夫一妻的原则,多次与其他男子结婚。她使用虚假身份在社交平台上结识被害人,通过伪造结婚证、谎称怀孕等手段骗取钱财。这些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张某在一审中被判重婚罪和诈骗罪。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她辩解前两段婚姻因年龄登记错误而无效,但法院认为户籍登记是法定证据。她还辩称部分钱款是赠与性质,但法院认为这些钱都是通过欺骗手段获得的。 法院的裁判体现了对婚姻登记制度和公民财产权利的保护。这个案件警示人们要警惕利用虚假婚姻关系进行诈骗的行为。司法机关将继续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件也提醒公众在涉及重大人身财产关系时要增强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任何试图利用他人情感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制裁。 被告人张某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被害人的财产权益,还给受害者家庭带来情感伤害和经济负担。她还严重损害了社会诚信体系和婚姻的神圣性。司法机关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与善良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