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赡养老人能否“协议放弃”?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成年子女对赡养责任存在误解:有人认为父母有退休金就不必再管;有人以自身压力大为由选择“零赡养”;也有人试图通过“断绝关系”“签免赡养协议”或“放弃继承权”来回避责任;多位法律人士指出,上述做法在法律上难以成立。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成年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这个义务具有法定性和强制性,不能通过私人协议免除,也不能以所谓“断绝亲属关系”的方式消灭。
赡养父母既是法律划定的底线,也是社会文明的标尺。在权利与义务之间,任何理由都不能成为逃避赡养的通行证。将法律约束与道德倡导结合起来,才能更稳妥地托起“老有所养”的社会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