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禁售禁食背景下仍有人铤而走险 河豚毒素致死量低、风险隐蔽,长期以来被涉及的法律法规明确纳入严格管控范围,野生河豚鱼在市场流通和餐饮加工环节均被禁止。然而执法部门近期在浙江台州椒江查办的一起案件表明,仍有不法经营者以“尝鲜”“稀缺”为噱头,通过排档销售、批发供货、私下加工等方式规避监管——形成隐蔽链条——对公众食品安全构成现实威胁。 二、原因:季节性“高需求”叠加逐利心理与侥幸心态 春季河豚进入活跃期,民间对“肥美”的认知推高了消费冲动,也放大了非法交易的获利空间。另外,部分经营者法律意识淡薄,误判“少量售卖”“熟食加工”可以降低风险,甚至以为“老客识货”“经验处理”即可规避中毒事故。事实上,野生河豚毒素主要集中于内脏、血液等部位,处理不当极易造成严重后果;且在春夏季毒性更强、事件更易高发,所谓“经验”并不可靠。 三、影响:既危及生命健康,也扰乱市场秩序与行业生态 河豚毒素毒性强、潜伏短,一旦发生中毒,救治窗口期紧、社会影响大,容易造成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隐患。非法销售还会挤压合规企业生存空间,破坏正常水产经营秩序,使“守法者吃亏、违法者获利”的逆向激励滋生,损害群众对市场安全与监管公信力的信任基础。 四、对策:部门联动执法、循线深挖源头,形成闭环打击 为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自今年1月起,椒江公安联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对辖区农贸市场、餐饮单位开展河豚专项检查,重点查处违规销售、加工制作等行为。执法人员先后在葭沚街道两家海鲜排档发现野生河豚鱼15.32公斤及加工剩余0.6公斤。经调查,两名排档经营者供述其货源来自某海鲜批发市场经营者金某。 3月2日,椒江警方在海鲜批发市场抓获金某及其小工王某,并现场查获鲜活野生河豚鱼及河豚鱼鲞共97.5公斤。经鉴定,涉案野生河豚为黄鳍东方鲀,属国家明令禁止销售品种。目前,包括排档经营者在内的4名涉案人员因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深入侦办中。 执法部门同时强调,市场上可依法经营的河豚仅限合规养殖来源,且目前国家许可养殖的品种主要为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相关产品须由具备专门资质的企业按规范工艺去除有毒部位,并经检验合格、附带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市。对无资质主体明知河豚可能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仍进行收购、贩运、加工、销售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前景:以“常态监管+科普宣传”压缩非法空间 从治理规律看,河豚非法交易往往具有季节性与隐蔽性,既要在重点时段加密检查频次,也要在批发源头、餐饮后厨、网络交易等环节强化溯源能力,推动执法检查从“点上查处”向“链条治理”延伸。同时,应加强对经营主体的法治教育和合规指导,明确“野生禁售、鲜食禁令、加工资质、产品检验”四条红线;并通过权威渠道向公众普及河豚中毒风险,减少“猎奇尝鲜”需求,形成社会共治合力。
食品安全关乎生命健康。此次案件查处展现了执法部门维护食品安全的决心,也警示社会各界:只有严格执法、行业自律和公众警惕相结合,才能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