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空气质量会商结果,天津市及周边城市将面临一次明显的污染过程;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从1月23日20时起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工业企业上,天津市依据最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要求企业停止涉气排放生产线、提高治污效率,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建筑施工领域全面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环节,渣土存放点也停止生产运行。同时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等作业,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污染。 道路运输方面实施差异化管控。停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上路,用车大户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针对天津港区域,停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进行铁矿石、焦炭短倒运输。 环卫作业根据气象条件灵活调整。各区应根据空气温度和相对湿度,对主要道路适时调整湿法作业频次,降低频次时加大吸扫作业力度,既能控制扬尘又能避免"一刀切"式管理。 健康防护上,儿童、老年人和心脏病、肺病、过敏性疾病患者应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减少户外活动,确需外出应采取防护措施。学校和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 天津市同时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和绿色生活,鼓励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倡导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产品的使用,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
应对重污染天气既是对短期不利气象条件的及时处置,也是对城市治理能力的检验。通过预警前置、源头减排、重点人群防护与社会共同参与,才能把污染过程的影响降到最低。蓝天需要每一次精准响应的积累,更需要长期结构调整与绿色转型的持续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