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电力市场建设进入“深水区”,资源要素跨域流动仍受掣肘。近年来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推进,市场化交易电量快速增长,但从全国范围看,省间交易规则衔接不够顺畅、跨经营区交易仍有堵点,部分地区市场分割、准入门槛与交易品种不匹配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另外,新能源装机加速提升带来出力波动性与不确定性,电力系统对灵活调节、可靠容量与成本约束的要求同步抬升。经济社会发展对电价可承受、供电可靠与低碳转型的综合诉求日益突出,倒逼市场制度深入完善。 原因:需求结构变化与能源转型叠加,推动市场机制从“能交易”走向“交易好”。一上,我国用电需求仍保持增长态势,算力基础设施、新能源汽车、绿电制氢等新动能正形成,用电负荷特性更趋多样。另一上,新能源占比提升使系统运行更需要跨区域优化配置和更强的调节能力,仅靠行政指令或单一省域平衡难以满足高比例新能源下的安全与效率。市场层面,现货市场尚处于完善阶段,价格信号对投资与运行的牵引作用需要进一步释放;对煤电、抽蓄、新型储能等支撑性资源,长期稳定、可预期的收益机制仍需健全,以避免“需要时建不出、建出后不经济”的矛盾。 影响:建设“升级版”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将在保供、降本、促消纳、强产业上形成综合效应。其一,跨省跨区交易通道更顺畅,有利于把清洁能源从资源富集地区送到负荷中心,提升新能源消纳水平,减少弃风弃光风险。其二,统一规则、统一报价与联合交易的推进,将推动电力要素更大范围内流动,强化价格对供需关系的反映能力,促进资源配置效率提升。其三,容量补偿与容量市场的探索,有望更好支撑煤电、抽水蓄能、新型储能等调节资源合理回报,增强系统“兜底”能力,提升极端天气与高峰负荷下的韧性。其四,多元主体更广泛平等参与,将带动新型储能、虚拟电厂、智能微电网等新业态发展,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能源及对应的产业提质增效、强链补链。同时,电力成本更稳定、更可预期,也将为制造业与外贸企业提升全球竞争力提供重要支撑。 对策:《实施意见》围绕关键堵点提出系统部署,突出“统一、开放、透明、有效”的制度导向。一是优化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实现路径,推动各层次市场从“各自报价、各自交易”逐步转向“统一报价、联合交易”,并探索相邻省份市场自愿联合或融合的可行方式;条件成熟时研究组建全国电力交易中心,以增强全国范围规则衔接与交易组织能力。二是完善跨省跨区交易制度,打通国家电网与南方电网经营区间的市场化交易渠道,推动跨经营区常态化交易,持续扩大跨省跨区输电规模,提高外送电中清洁能源占比。三是补齐市场功能短板,明确推进现货市场建设、力争在2027年前基本实现正式运行,同时有序建立可靠容量补偿机制,支持有条件地区探索容量市场,用市场化手段引导支撑性、调节性电源与资源有序发展,确保可靠容量长期充裕。四是扩大主体参与与完善入市路径,推动发电侧、用户侧与新型主体更规范、更便利地进入市场,进一步明确不同品种、不同类型主体的参与节奏与方式,提升交易活跃度与竞争充分性,形成更具弹性与活力的市场生态。 前景:随着统一电力市场“从框架走向成型”,我国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获得更坚实的制度支撑。展望未来,新能源装机占比提升、终端电气化加速、用电需求新增量持续释放,将使电力系统运行从“以发定用”转向“源网荷储协同、实时平衡”。在该过程中,现货价格信号、容量保障机制、跨区交易与辅助服务等制度安排将更关键。预计随着统一规则落地、交易品种完善、市场监管强化,电力资源全国优化配置能力将增强,新能源消纳空间进一步打开,系统灵活性与安全性同步提升。与此同时,虚拟电厂、车网互动、分布式储能等聚合型资源有望在市场中获得更清晰的价值实现路径,推动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新场景新模式。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市场机制、技术支撑、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此实施意见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电力市场改革从试点探索阶段进入全面深化阶段。随着新能源比重不断提升、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设,电力市场将成为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能源转型、支撑经济发展的重要平台。通过打破壁垒、完善机制、扩大参与,我国电力市场必将为能源革命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