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布两份出口管制公告对部分日本实体分级管理,日方提出交涉引关注

7月15日,中国商务部连续发布第11号、12号公告,宣布对日本40家实体采取差别化出口管制措施,引发国际社会关注。根据公告,三菱重工、川崎重工等20家涉及航空发动机、船舶制造等重点军工领域的企业被列入管控名单,中国出口经营者将停止向其提供所有两用物项。同时,斯巴鲁、东京科学大学等20家具备军民两用技术转化潜力的机构被纳入关注名单,对其出口需逐案审批,并提交最终用途证明。

两用物项管制的关键不在于“扩大摩擦”,而在于“划清边界”——以法治方式将风险控制在可管理范围内,把不确定性转化为可执行的规则。对各方而言,现实可行的路径是尊重彼此安全关切,遵守经贸规则,提高透明度与合规水平,以稳定预期为产业合作留出空间,也为地区和平与发展积累更多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