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赵明翠呼吁深化司法协作 织密妇女权益保障网

近日,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石泉县邮政分公司乡邮投递员赵明翠在基层调研妇女权益保障工作时表示,当前农村妇女维权仍面临多重困境,需要司法机关更加主动作为,构建更加完善的权益保障机制。

从事乡邮工作三十余年的赵明翠,常年穿梭于乡村一线,对基层妇女群体的生存状况有着深入了解。

她在调研中发现,不少农村妇女在遭遇家庭暴力、劳动侵权或财产纠纷时,往往因法律意识薄弱、经济条件受限或对司法程序不熟悉而选择忍气吞声,放弃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这一现象背后反映出多层面的深层次问题。

一方面,农村地区法治宣传教育相对滞后,妇女群体对自身权利认知不足,面对侵权行为时缺乏有效的应对策略。

另一方面,传统观念束缚依然存在,部分妇女担心维权会影响家庭和睦或遭受社会偏见。

此外,维权成本高、程序复杂等现实障碍也制约了妇女依法维权的积极性。

针对这些问题,石泉县检察院积极探索妇女权益保障新路径,通过支持起诉等方式为妇女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据统计,2023年以来,该院支持多起涉及妇女劳动报酬、人身损害赔偿的案件起诉,成功帮助妇女追回劳动报酬12.4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26万元。

同时,针对遭受人身损害、诈骗等侵害的妇女,检察机关还发放司法救助金,并协调多方资源提供综合帮扶,帮助她们重建生活信心。

赵明翠对石泉县检察院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是司法为民理念的重要体现。

她指出,检察机关通过支持起诉为妇女争取合法权益,不仅解决了具体的法律问题,更重要的是传递了法治温度,让妇女群体感受到司法保护的力量。

为进一步完善妇女权益保障机制,赵明翠提出了具体建议。

她呼吁检察机关深化与妇联组织的协同联动,建立涉妇女权益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在案件线索发现、证据调取、诉讼支持、社会救助等环节形成工作合力。

同时,要推动构建司法保护、社会救助和综合治理相结合的妇女权益保障体系,实现多部门协调配合、多措施综合施策。

在法治宣传教育方面,赵明翠建议检察机关加强以案释法工作,运用通俗易懂的方式普及反家庭暴力、平等就业、人身保护等法律知识,提高妇女群体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

通过典型案例的宣传教育,让更多妇女了解自身权利,掌握维权途径,敢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妇女权益保障工作的深入推进,不仅关系到妇女群体的切身利益,更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尺。

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社会观念的持续更新,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必将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妇女权益保护不是抽象口号,而是体现在每一次求助能否被回应、每一份证据能否被固定、每一项救济能否及时到达。

把支持起诉与司法救助的制度优势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保障,需要司法机关更主动,也需要社会力量更协同。

让法律真正走进乡村、走进家庭、走进每一位需要帮助的人,才能让公平正义在基层落得更稳、更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