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专项监督纠正执法司法不规范行为 返还涉企违法查冻扣资金26亿余元

部分地区和个别环节,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以及涉企财产强制措施不规范等问题,仍会干扰企业正常经营,影响市场预期和公平竞争环境。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2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围绕这些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以刑事诉讼监督为抓手,推动纠偏纠错、规范权力运行,强调既要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也要坚决纠治执法司法中损害企业权益的行为。 问题层面,专项监督主要聚焦五类症结:一是涉企案件立案、撤案、管辖等环节存在不规范情形,表现为应立不立、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跨区域违法抓捕和违规异地办案等;二是对企业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存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等问题,部分案件还涉及涉案财物流转、处置监管不严;三是涉企刑事案件长期“立而不侦”、补充侦查后久拖不移送等“挂案”现象,导致企业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四是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把握不清,出现以刑事手段介入民商事纠纷的情况;五是少数司法工作人员在办理涉企案件中存在徇私枉法、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枉法裁判等职务犯罪风险,损害司法公正和执法公信。 原因层面,既有个别地方对法治化营商环境重视不足、执法司法理念存在偏差,也与权力运行约束不够、程序监督不够到位有关。尤其在跨区域办案、财产强制措施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环节,如果权限边界不清、程序控制不严,容易出现“重打击轻保护”“重处置轻审查”的倾向,给趋利性执法司法留下空间。同时,企业经营活动复杂、证据链条专业性强,侦查取证不扎实、事实证据不清的案件更容易久拖不决,更放大对企业经营秩序的影响。 影响层面,涉企执法司法不规范不仅直接侵害企业合法财产权、人身权和经营自主权,也会削弱市场主体对法治的信心,扰动预期,进而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对资金账户、生产资料等关键资产的不当冻结、扣押,可能造成企业现金流紧张、合同履约受阻、融资成本上升,甚至引发连锁风险;“挂案”长期存在则使企业难以恢复正常经营,法治成本被动转化为经营成本,最终波及就业与产业链稳定。 对策层面,专项监督以“精准纠治、依法监督”为导向,形成一批可量化成果。最高检通报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刑事诉讼监督案件9700余件,重点加强对涉企刑事案件管辖权审查,依法纠治跨区域违法抓捕、违规异地办案等行为,推动监督撤案3000余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3500余人。针对企业财产强制措施不规范问题,检察机关加大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的监督力度,紧盯超范围冻结、超期控制财产等情形,并强化对涉案财物移送、流转、处置的监督,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26亿余元;在涉企人员权利保障上,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推动不必要、不适当的强制措施及时纠正。对“挂案”问题,检察机关加强对立而不侦、退回补充侦查后长期未重新移送等情形的监督,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对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检察机关强调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监督纠正对应的案件210余件,并通过个案纠治形成警示。对司法环节的职务犯罪风险,强调依法稳慎、务必搞准,聚焦司法工作人员涉企案件中可能存在的徇私枉法等行为,依法惩治司法腐败、维护司法公正。 通报同时发出“保护与惩治并重”的明确信号。在纠治不当执法司法行为的同时,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专项监督开展以来,起诉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1.2万余人;起诉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妨碍科技创新等犯罪1.6万余人,体现出以法治方式维护市场秩序、服务创新发展政策取向。 前景层面,随着专项监督持续推进,涉企执法司法规范化有望增强。一上,对异地办案、财产强制措施、涉案财物处置等重点环节的程序约束将更严格,企业权益保护的制度化、常态化路径将更清晰;另一方面,检察监督与公安、法院、行政执法机关的协同机制若改进,有望在源头上减少不当立案、久拖不决和财产处置不规范等问题,稳定市场预期。可以预见,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监督力度仍将保持,案件质效、程序正义与实体公正的统一将成为检验工作的关键标尺。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最高检以刀刃向内的态度推动纠治执法司法顽疾,表达出保护市场主体、维护司法公正的清晰信号。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只有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才能让企业家更有安全感和稳定预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