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市民关心的如何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等问题,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出了最新回应。12个新政于4月1日由中心接连发布。记者从阜阳公众网获悉,消息一出,市民反响热烈。中心回应称,对于有公积金贷款的人,如果账户余额足以偿还贷款,并且为了确保贷款扣款顺利,需要在账户里留够2个月月缴存额的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交物业费。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提取的市民,在还完商贷后的次月即可提出申请,这次提取无需再等到年末,过程很便捷。 中心还提醒市民,提取公积金用于交物业费、还商贷和加装电梯这三项业务不能同时进行,需要跨月办理。这次加装电梯的提取细则还在制定中,正式实施后就可以申请了。关于房屋属地范围,本市辖区内的自住住房均可以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有市民问如果提前部分偿还了商业贷款,今年6月份申请还商贷提取时能不能把这部分提前还款金额一并算进去。回答是肯定的,中心会将这些金额和当年还款额合并计算,只要账户内余额足够覆盖,就能按实际还款额足额提取。 还有人在今年3月10日时家属已经按原政策办理了提取手续,自己当时没来得及申请。这种情况下是否可以再次享受政策呢?答案是不行。同一个家庭只能按原政策申请一次,如果已经足额提取了公积金用于还商贷,那么要等到明年3月10日才能再次申请,这两次提取的间隔必须满12个月。 这次新政是由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起的,详细信息可查阅阜阳公众网相关报道。所有图片、文字及音视频版权均归原作者所有,如有违规侵权情况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