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87岁的陈某风和59岁的妻子田女士已在上海一家宾馆居住四个月。这对年龄相差28岁的夫妻原本拥有稳定的住所,如今却不得不每月花费数千元租住宾馆,生活陷入窘境。事件的起因,是一场围绕房产居住权展开的家庭纠纷。 陈某风此前居住的房屋位于上海市嘉定区,系其母亲房产拆迁后分配所得,产权登记在孙女陈某莹名下。据陈某风陈述,孙女曾口头承诺让其居住至终老。然而2024年,这套房屋被出售给第三方买家。陈某风夫妇拒绝搬离后,住所从当年4月起至少七次遭到破坏,现场留有"房子已售"等字样,破坏者身份至今未明;两人多次报警,但问题始终未获解决。2024年9月,夫妇二人被迫搬离,寄居宾馆至今。 这起纠纷的根源可追溯至家庭内部的财产安排与赡养承诺。2020年,陈某风曾就该房产起诉孙女,主张当初将房产分配给孙女是基于其承诺赡养自己和老伴,但老伴去世后孙女未履行义务,要求撤销赠与。法院审理后认定房屋不属于赠与性质,但孙女在庭审中表示愿意让陈某风居住至去世,法院也在判决中强调孙女应遵守承诺保障其居住权。这个司法确认成为陈某风主张居住权的重要依据。 田女士自2014年起在陈家担任保姆,照顾陈某风患癌的妻子。妻子去世前曾托付她继续照顾陈某风。两人于2023年底登记结婚。田女士解释结婚原因时表示,并非图财产,而是为避免流言蜚语。然而这段婚姻似乎加剧了家庭矛盾。陈某风有两个儿子,长子已故,次子一家因财产分配问题心存不满。据田女士提供的聊天记录显示,次子儿媳曾抱怨老人偏心孙女。2024年9月,次子提醒父亲买家即将收房,反遭父亲斥责,此后将两人微信拉黑,不再接听电话。 房屋买家也自称是受害者。买家表示,每次看房都是陈某风本人开门接待,从未提及居住权问题。买家已付清房款并开始偿还贷款,原定2025年2月交房,却因陈某风拒绝搬离而无法入住。买家曾起诉陈某风要求排除妨害,后撤诉转而起诉陈某莹,要求腾房或退款。据买家透露,对应的案件已有判决,要求陈某莹要么腾空房屋交付,要么退款,目前正在执行程序中。但买家拒绝透露是否派人破坏房屋,也未向记者出示判决书。 记者多次联系陈某风的后人,均未获回应。孙女陈某莹的态度和行为成为案件的关键疑点。据田女士回忆,孙女曾致电称因欠债需卖房,承诺给陈某风50万元,要求其配合买家看房。但这笔款项是否兑现,承诺的居住权如何保障,目前尚无明确说法。 这起纠纷暴露出当前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的多重困境。首先是口头承诺与法律保障之间的鸿沟。尽管法院曾在判决中强调孙女应保障陈某风的居住权,但这种居住权并未通过法定程序进行登记确权,导致在房屋交易过程中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其次是家庭赡养责任的缺失。子女后人因财产分配产生矛盾,在老人面临困境时选择回避,使老人失去家庭支持。再次是房产交易中信息披露不充分。买家称不知居住权情况,老人称有居住权承诺,双方信息严重不对称,导致交易后产生严重纠纷。 从法律层面看,居住权制度已纳入民法典,为保障老年人居住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实践中,居住权的设立、登记、对抗效力等问题仍需深入明确。本案中,如果陈某风的居住权能够依法登记,就可以在房屋交易时明确告知买家,避免后续纠纷。同时,对于破坏他人住所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加大打击力度,维护公民的合法居住权益。 目前,陈某风夫妇计划先返回云南老家过年,之后再回上海继续维权。田女士表示,尽管生活艰难,但陈某风并未放弃主张居住权的决心。案件的最终走向,不仅关系到一位老人的晚年居所,也将为类似纠纷的解决提供参考。
家庭的赡养承诺与财产安排不能仅停留在口头层面,而应转化为明确的法律约定;市场交易安全也需要充分的信息披露和依法处置。对正在发生的纠纷来说,回归法治轨道、守住秩序底线、保障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空间,既是解决之道也是社会治理的根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