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户外登山运动日益成为城市居民的热门休闲选择,但随之而来的救援需求也在不断增加。
在未开发野山区域发生的遇险事件频频发生,这些救援行动虽然拯救了生命,却也耗费了大量的公共资源。
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门头沟区妙峰山镇炭厂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邢卫兵近日在全国两会期间提出,应当明确救援责任边界,推广未开发区域登山有偿救援机制,以实现救援成本的合理分担。
邢卫兵所在的炭厂村坐拥十公里户外健身健康步道,村委会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对步道进行维护。
然而,步道外的未开发野山区域因地形复杂、安全隐患众多,村里设置了明确的禁止入内提示牌。
尽管如此,仍有大量登山爱好者无视警示,进入这些危险区域。
去年十月,一位驴友在降雨天气下无视禁止提示,进入未开发山区,不慎摔伤被困。
接到求助后,炭厂村两委立即启动救援,先后组织了十多名村干部、村民和妇女同志参与,从下午三点持续搜救至次日凌晨三点,方才成功将被困者救出。
这场跨夜救援中,一名村支委还因此受伤,医疗费用达数万元,最终由村集体承担。
邢卫兵介绍,类似的救援事件在炭厂村每年都会发生十余起,这不仅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也给基层救援者带来了身心与经济的双重压力。
在当前的救援机制下,基层政府和村一级组织往往被迫承担所有救援成本,而那些因缺乏安全意识、不遵守规定进入危险区域的人员,却无需承担任何救援费用,这种现象显然不利于提升全社会的安全意识。
救援的生命道德底线必须坚守,但这并不意味着救援成本应当完全由公共部门承担。
邢卫兵认为,应当建立科学的救援责任划分机制,区分无偿救援与有偿救援的适用场景。
对于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遇险,应当实施无偿救援;而对于因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不遵守安全规定等主观原因导致的遇险,则应当实施有偿救援,让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救援成本。
这样既能保证救援的及时性,也能通过成本分担来强化公众的安全意识。
北京昌平区已经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二零二五年十一月,昌平区施行了《户外登山涉险救援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对因户外登山活动涉险导致动用公共资源救援的,相关部门依法保留追缴救援费用的权利。
该月底发生的两起驴友遇险事件中,被救者通过向当地山村捐赠救生衣的方式完成了公益追偿,既解决了救援成本问题,也体现了责任意识。
邢卫兵建议,应将昌平区的这一做法进行推广,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统一的有偿救援标准和实施规范。
同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完善登山步道建设,在生态保护红线以外增加更多的户外健身健康休闲步道,为市民提供安全、合法的户外活动场所。
通过规范与引导相结合,既能满足公众日益增长的户外运动需求,也能有效保护未开发区域的生态环境,形成良性循环。
户外运动本是健康生活的体现,但若以公共安全为代价则背离初衷。
邢卫兵代表的建议折射出基层治理的精细化需求——在守护生命的同时,如何通过制度创新平衡责任与权利,将成为我国户外运动健康发展的重要命题。
这既是对公共资源的珍视,更是对生命尊严的深层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