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过户给自己才是真正安全的

阿汤的一家人花了47000元把道东二楼的房子买下来了。他们为了这个家,节衣缩食攒了好几年。阿吉名下的这套房子位置特别好,周边有学校、超市还有菜市场,生活方便得很。2003年7月,阿汤一家就把钱一次性付清了,钥匙也拿到手,当晚就搬进去住了。 可是,事情发展到这里却没有按照他们预期的那样进行。阿吉答应会给他们办理过户手续,但他一次又一次地拖延时间。阿汤不停地催他,却一直没什么结果。到了2021年3月的时候,阿汤因为生病去世了。他的妻子接手这个事情,决定要把房子真正落户到他们名下。 于是她把阿吉告上了法庭。法院审理后认定,这个买卖合同是有效的。按照法律规定,卖房子的人必须把所有权转移给买家。所以法院判决阿吉要协助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拿到判决书之后,阿汤的家人终于算是拥有了这栋房子的产权。但这个过程中也让他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把房子过户给自己才是真正安全的。只签合同而不进行过户登记的话,法律上只承认你是一个债权人而已。 如果开发商那边没有按时办理手续,你可以先去申请预告登记来固定债权。如果交易完成后不及时过户的话,口头承诺很可能变成一张空头支票。 对于那些正在买房或者打算买房的人来说,有几点需要注意。首先签约的时候就要立刻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防止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其次拿到钥匙后不要放松警惕,要同时催促对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最后要保留好证据并且及时采取法律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总之这件事情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合法占有并不等于合法拥有。只有把合同变成红本本才算是真正把家安成了“心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