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国际商事法庭正式揭牌 助力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随着经济全球化加快和对外开放步伐加快,国际商事纠纷表现为案件数量增加、类型复杂、涉及主体多元的特点。建立专业化、国际化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已成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广州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和粤港澳大湾区的核心城市,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制度创新具有重要示范意义。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正是在该背景下应运而生。该法庭由最高人民法院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内设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是一个专门处理涉外商事案件的国际商事专业审判机构。其管辖范围涵盖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二审涉外商事案件、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涉外调解协议确认案件、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及裁定的审查案件等多个类别,形成了较为完整的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体系。 为确保法庭规范高效运行,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同步发布了三份重要配套文件。其中,《广州国际商事法庭规程》是制度框架的核心,共11章35条,系统构建了九项核心机制。这些机制涵盖案件管辖、案件管理、诉讼便利、法律适用、法庭运行辅助、司法支持与监督仲裁、诉讼与调解衔接、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国际交流合作等全方位内容,实现了国际商事审判全流程各环节的有序衔接。 该规程充分吸收了广州法院多年来的实践创新成果。"授权见证通""域外法查明通"等特色工作平台被纳入其中,涉外送达集成创新体系也得到了制度化确认,这些举措既说明了本地特色,又为国际商事审判提供了有力支撑。同时,规程还进行了前瞻性布局,明确了外国国家豁免案件的管辖规则,探索完善了协议管辖与平行诉讼的处理机制,健全了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域外法的适用体系,为广州打造国际商事争议解决优选地奠定了坚实基础。 《广州国际商事法庭协议管辖示范条款》则从当事人意思自治出发,为跨境交易主体提供了规范、清晰的管辖约定指引。该条款分为示范条款与说明两部分,通过明确排他性管辖约定来避免争议解决条款的不确定性,同时细化了法律适用、送达方式等关键内容。这一做法有助于中外市场主体提前确定争议解决路径,有效降低管辖冲突与平行诉讼风险,使跨境交易的争议解决更具稳定性和可预期性。 《广州法院国际商事纠纷调解规则》是全国首个专门针对国际商事纠纷的调解规则,体现了创新突破与务实导向的统一。该规则共21条,系统覆盖调解定义、适用范围、启动方式、调解员选任、程序流程、司法确认、数字化支持等全环节,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了全流程、规范化的调解指引。规则充分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多法域优势,将港澳特邀调解员纳入委托调解体系,明确当事人可通过"授权见证通"完成在线授权委托,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低成本的纠纷化解新路径。 这三份配套文件的出台,标志着广州在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领域的制度体系更加完善。通过建立专业化的审判机构、规范化的程序规则、多元化的解纷途径,广州正在加快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为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有力的司法支撑。这些创新举措也将更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国际商事纠纷解决的吸引力和竞争力,有利于吸引更多国际商事主体选择广州作为争议解决地。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也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广州国际商事法庭的成立,既是对跨境交易“可预期、可选择、可执行”需求的回应,也体现以专业化、规则化方式提升涉外治理能力的方向。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服务优势——把机制创新转化为稳定预期——才能让更多市场主体在开放合作中更安心、更便利、更有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