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元买的减肥食品加了很多不能用的成分

李迎记者说,把2000元买的减肥食品寄回去鉴定才发现,这货里面居然加了很多不能用的成分。法院最后判了,卖家得赔个十倍价钱。3月15号就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最高人民法院挑出了6个典型案子拿出来给大家伙儿看。咱们先看其中一个,说于某在张某开的网店买了减肥食品花了两千多块。这产品包装上写着是某保健品公司产的。可等货到手后,于某查了下才知道,这家保健品公司早就被吊销执照了。她一怒之下报了警,张某后来因为卖毒食品被抓了去(这是另外一个案子了)。专家一鉴定,发现这减肥食品里有毒物质西布曲明含量特别高。国家早就规定过了,这种东西是绝对不能加到食品里的。于某把张某告上了法庭,说他卖的东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他赔十倍的钱。法院觉得《食品安全法》上有规定,要是商家明知道东西有问题还卖,消费者就能要十倍的赔偿金。张某没好好检查过东西到底是不是安全的就给卖出去了,这就等于默认知道东西是坏的。他的店里写着某保健品公司产的减肥食品可这公司早就倒闭了不说,里面还检出了禁止添加的有毒成分西布曲明。这种行为就是卖不符合标准的东西,于某要求赔十倍的要求法院就支持了。最后判决下来了:张某得赔给于某2万多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