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外国国籍,你就不是中国人了,这事儿跟你有没有去注销户口没关系!

这回有个大新闻,涉及到新加坡还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角叫章某。大家都知道,中国跟新加坡来往密切,跨境的人多了,就容易出事儿。这事儿说的是,章某本来是中国公民,后来加入了新加坡国籍。可是啊,他拿了新加坡护照后,根本没去深圳注销户口,反倒是拿着短期探亲签证回来了。回来之后,他在深圳一家公司长期干活,拿工资不说还超时待着。最后被公安查到了,给了拘留和罚款的处罚。 章某不服气,觉得自己在中国待了那么久,手里还拿着中国的证件呢,凭啥不算中国公民?他跑到法院打官司,想要撤销这个处罚。法院仔细查了查,发现章某早就向有关部门提交了证明,说自己自愿放弃中国国籍了。而且他平时出入海关都是用新加坡护照办手续的,这就说明他心里清楚自己已经不是中国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九条有规定:“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也就是说,一拿到外国籍你就不是中国人了,这事儿跟你有没有去注销户口没关系。法院说章某这是违法行为,拿着短期签证超期滞留、没工作证还在国内就业,这完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公安给的处罚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条文支持。章某拿长期生活在中国和还有中国证件当借口来主张自己是中国公民?没门儿。法院驳回了他的请求,维持原来的处罚决定。 审理过程中法官还专门解释了一下户籍和国籍的区别:户籍是中国管理公民身份的基础制度;而国籍是你作为国家成员的法定资格。你拿了外国国籍就自动没了中国国籍;但是你可能没去注销户口所以户籍信息还在那挂着呢。这并不改变你是外国人的事实。 所以大家以后别糊涂了,拿了外国国籍赶紧去把户口注销掉吧!按照外国人的身份去办居留证、工作证那些手续才是正道。 另外这事儿也给用人单位提个醒:聘用外国人的时候必须核查清楚对方的工作许可和居留证件;如果聘用了没有合法身份的外国人不仅会被罚款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要坐牢呢!这次那个雇佣章某的公司也因为没尽到审核责任而被调查了。 最后想说一句:国籍可是个人跟国家法律联系的基石啊!咱们随着全球化越来越深大家在跨国家流动的时候一定要增强法律意识啊!主动去依法办理身份转换手续吧!千万别因为认识误区就去触碰法律红线!相关部门也得多宣传宣传普法知识、加强执法协作才行啊!这样才能共同维护好国家的人口管理和出入境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