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无为市的汪女士和钱先生原本感情不错,夫妻俩在2019年9月结为连理。为了赚那10万块钱的拆迁“好处费”,汪女士跟同事邵某商量了个主意,让钱先生和邵某的妹妹假结婚,事成后能拿到10万元的酬谢。为了防止到时候因为分房出岔子,汪女士特意让钱先生把婚前买的那套A房过户到自己名下,把原本各占50%的份额都给了她,然后两人就去民政局递交了离婚申请。 结果邵某后来告诉汪女士这事办不成了,夫妻俩虽然没真离婚,但这A房的产权状况也就没能恢复原样。到了2025年3月,汪女士决定去安徽省无为市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她要分割钱先生名下的另一套B房。钱先生答应离婚也同意分B房,但他坚持要把A房也分掉。他认为A房是自己婚前买的且付了大部分钱,自己理应拿到85%的份额;而汪女士则说这套房在婚姻期间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了,属于她的个人财产。 法院审理后指出,虽然A房是婚前财产,可在2021年1月改成夫妻共有的时候是双方自愿的。但2024年5月的那次过户纯粹是为了骗钱,不是钱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即便过户有效也不能就认定是个人财产。考虑到婚姻现状和房子的来历等情况,法院最终判准离婚。对于B房,扣除贷款后两人平分;判给钱先生所有后,他得给汪女士一半的补偿款。至于A房,判给了汪女士,她也要给钱先生一半的补偿款。 这两笔钱相抵后,汪女士得在判决生效后一个月内给男方一共40936.32元。宣判后双方都没上诉,这判决现在已经生效了。法官提醒大家,千万别为了点小利就去做“假离婚”的傻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