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专题培训《行政执法监督条例》 推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法治化建设

规范行政执法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行政执法工作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如何建立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体系,防止执法权力滥用,规范执法行为,成为各地政府工作的重要课题。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重要部署,大同市近日举办了《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专题培训。这次培训邀请了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曹鎏作为主讲人,市委副书记、市长刘俊义主持会议,市领导翟永清、袁小波、宋志燕、高新文、李东升等出席。 培训中,曹鎏教授紧密结合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和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等重要部署,对条例的出台背景、监督范围、监督方式、监督处理及工作保障诸上进行了系统讲解。他深刻阐释了行政执法监督从"碎片化管理"向"全要素规划"发展的法治逻辑,为大同市推进高质量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规范行政执法提供了有力的理论指导。 作为国家层面第一部行政执法监督方面的行政法规,《行政执法监督条例》是党中央、国务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的重大成果,是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有法可依"的关键之举。该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我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为规范权力运行、保护人民权益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会议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坚持学深悟透、精准实施、全面落地,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要紧密结合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等重点工作,不断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权力运行始终沿着法治轨道前进。 大同市将以条例学习贯彻为契机,更优化营商环境,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执法监督体系,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和不确定性,为市场主体创造更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这对于吸引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城市竞争力很重要。 此次培训以视频会议形式举行,各县(区)设立分会场,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同步培训,确保了条例学习的全覆盖、无遗漏,有助于推动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行政执法监督的价值,不仅在于纠正个别不规范行为,更在于以制度之力把权力关进规则的笼子,形成可持续、可复制的治理能力。把条例学到位、用到位、落到位,才能让监督更有力度、执法更有温度、市场更有活力,为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