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出台新政 服贸会进口展品税收优惠延续至2027年

为深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服务贸易发展,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并规范服贸会展期内销售进口展品的税收优惠政策。该举措延续了对服贸会的既有支持,为参展企业提供更清晰、更便利的贸易安排。 根据通知,2026年和2027年服贸会展期内,每个展商销售的进口展品在免税额度范围内,仍可享受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惠。该安排有助于稳定参展预期,吸引更多国际企业参展,集中展示新产品、新技术。 为确保执行规范、公平,通知对商品实行分类管理,并明确销售数量上限。其中,机器、机械器具、电机、电气设备等机械类产品,每个展商每届展会销售上限为10件;牵引车及特殊用途机动车辆等车辆类产品上限为2件;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仪器及设备等精密仪器类产品上限为5件。有关规定在明确操作口径的同时,也兼顾了对国内产业的保护。 同时,通知划定了政策不适用范围。国家禁止进口商品、濒危动植物及其产品、烟、酒、汽车以及列入《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的商品,不纳入税收优惠政策范围。上述规定与现行监管要求保持一致,也表明了对产业安全与生态保护等政策底线的坚持。 对超出规定类别或销售额度的展品,以及展期内未销售且展期结束后不复运出境的展品,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照章征税。此举进一步明确了政策边界,减少操作争议,防止优惠政策被不当使用。 服贸会作为我国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是展示服务贸易成果、促进国际合作的重要窗口。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与细化,有助于完善展会制度安排,提升对全球优质企业的吸引力,促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清晰的政策框架也便于企业提前规划经营安排,降低合规与执行的不确定性。 从更深层看,此次政策安排体现了我国在扩大开放、优化营商环境上的持续推进。通过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税收政策环境,将进一步增强服贸会的国际竞争力与吸引力,推动服务贸易迈向更高水平。

税收优惠政策的延续,为开放平台提供了更稳定的制度支撑,也发出更清晰的政策信号:以规则明确的便利化措施促进交易与合作,同时以清单管理和边界约束守住底线、控制风险。把政策红利转化为高质量成交与高水平合作,关键在于持续细化执行口径、强化跨部门协同,让展会更好起到连接全球供需、促进互利共赢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