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工资待遇不得中断 专家明确:停工留薪期以伤情为准而非程序节点

工伤职工在劳动能力鉴定期间能否继续享受停工留薪待遇,近期引发广泛关注。记者调查发现,部分用人单位对该期间的工资支付义务存在误解,甚至以"走程序"为由停发对应的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对此明确表态:停工留薪期的认定,核心依据是伤情的实际恢复状况。

劳动能力鉴定是确认伤残程度的必要环节,但不应成为中断待遇的借口。停工留薪期制度的初衷,是让工伤职工在治疗康复期间没有后顾之忧,也让企业在清晰的规则下规范管理。把认定标准落在伤情与医嘱上,既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维护法治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