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一患者疑遭误诊延误治疗致死 卫健部门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

一、问题浮现 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郫都区71岁患者从最初血尿症状就诊,经郫都区人民医院超声检查显示"双肾正常",按尿道炎治疗;两个月后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确诊右肾癌晚期伴全身转移,最终不治离世。

家属通过"问政四川"平台投诉称,医院将初期肿瘤症状误诊为普通炎症,导致错过最佳治疗窗口。

二、争议焦点 医疗记录显示,该患者9月13日首诊时超声报告未发现异常,10月复发腰痛症状后仍被诊断为髋关节炎。

医学专家指出,肾癌早期超声检出率约70%,但受肿瘤大小、位置及设备分辨率影响可能存在假阴性。

值得注意的是,患者首诊前在镇卫生院已提示"右肾占位",但上级医院未予以足够重视。

三、调解困境 郫都区卫健局2024年1月6日回应称,经调委会多次调解,医患双方对责任认定存在根本分歧。

院方虽承认诊疗过程存在不足,但拒绝直接赔偿,坚持需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明确责任。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目前建议家属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提起诉讼。

四、深层症结 本次纠纷折射出基层医疗三大短板:一是肿瘤筛查技术手段单一,部分医院仅依赖基础超声;二是分级诊疗转诊衔接不畅,首诊异常提示未形成闭环追踪;三是医患沟通不充分,未能建立风险共担认知。

数据显示,我国县级医院误诊率约为4%-8%,肿瘤类疾病占比显著。

五、制度完善 国家卫健委近年推行的"千县工程"已要求县级医院配备CT等精准诊断设备。

法律界人士建议,应建立医疗风险分级评估机制,对高龄、肿瘤指征患者实施强制复查流程。

目前北京、上海等地试点的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或可为类似纠纷提供第三方调解渠道。

医疗纠纷的妥善解决,既关乎个体家庭的公正与抚慰,也关乎社会对医疗体系的信任与期待。

以事实为依据、以鉴定为支撑、以法律为准绳,才能让责任认定更清晰、补偿更有据、改进更有力。

面对每一例争议,更重要的是把“复盘”转化为“制度升级”,让风险更早被看见、让转诊更快被打通、让患者在诊疗链条中的每一步都更踏实、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