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已盖了章,前夫却赖着不给钱,这下可好了!

离婚协议书已经盖了章,前夫却赖着不给钱,这下可好了!刘艳和吴刚有一次协议离婚的经历,但是吴刚却在协议生效后一个月内把钱给扣下来了。刘艳想把20万分割款拿回来,还有每月1200元的抚养费。这事儿把她给愁坏了!就在他们走进民政局盖章那一天,刘艳的美梦变成了泡影。他们恋爱了两年才修成正果,婚后还生了一个儿子。可年龄差距带来的沟通问题让日子过得越来越艰难,“冷战”成了家常便饭。终于有一天,两人决定协议离婚:20万元财产归刘艳所有;儿子抚养权和一套房子也归刘艳所有;吴刚得在离婚后一个月内把20万元转账过来,还要每个月给1200元抚养费直到孩子独立。 结果呢?一个月过去了,吴刚既没转账也没给抚养费。刘艳多次催要都没有结果,只能无奈地把前夫告上法庭。她只有一个诉求——“判他按协议给钱!” 这次庭审中,吴刚声称自己是被逼才签字的。但法院驳回了这个说法。为什么呢?因为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对财产权利的合法处分,和法院调解书、判决书一样有效力。如果有一方反悔却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是被逼的话,法院就会认定协议有效。所以判决结果出来了:吴刚得在判决生效15日内一次性支付刘艳20万元。 律师提醒说啊:协议盖章那一刻就等于“白纸黑字”,具有法律效力了!如果你是守约方呢?三步走就能维权成功:保存好证据、及时起诉、申请执行。记住别拖太久,法律不保护那些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 如果判决生效后对方还是不付款怎么办?你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冻结他的银行账户、工资等财产。记住这句话:“离婚可以好聚好散,但绝不能好饭赖账!” 协议已盖章就等于契约精神最直接的体现了!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