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需求持续增长,托育服务供给加快扩容。但一些地区,家长对“普惠托育”的界定、收费项目边界、预收费周期以及退费标准等仍存在疑问,个别机构收费不够透明、项目名目较多、调价提示不充分等问题也易引发争议。针对上述痛点,四川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普惠托育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制度化方式对普惠托育收费行为划定边界,继续稳定预期、规范市场秩序。 一、问题:普惠范围不清、收费规则不一,家长“看不懂、算不清” 在托育服务快速发展的背景下,机构类型多样:既有公办托育机构,也有享受补贴减免的社会力量办托育机构,还有幼儿园开设托班。由于认定标准、管理口径与收费方式存在差异,部分家庭难以判断哪些属于“普惠”、哪些费用属于基本服务、哪些属于可选服务;同时,退费计退规则与办理时限不统一,也影响家长决策与消费体验。政策的核心,就是把普惠托育“是谁提供、收什么、怎么收、怎么退、何时调”说清楚。 二、原因:供需两旺与成本压力并存,需要以规则兼顾可负担与可持续 托育服务特点是专业性强、人力密集、运营成本相对刚性。师资配备、场地安全、膳食营养、设施维护等,均对应持续支出。另外,普惠服务强调“可负担、可获得”,需要政府支持与价格机制相衔接。通知通过“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的组合安排,把基本服务费用纳入更强约束,将个性化、可选项归入市场调节,在保障普惠属性的同时,给机构留出合理的成本覆盖空间,推动形成稳定可持续的供给。 三、影响:价格透明度提升、预付风险降低、服务供给预期更稳 通知首先明确普惠托育服务机构范围:接受政府支持、面向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照护服务的机构,主要包括三类——公办托育服务机构;获得场地减免、建设运营补贴等支持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惠托育服务机构;公办幼儿园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开设的托班。其中,公办及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由县级卫生健康部门认定发布并动态更新,有助于家长“按图索骥”,减少信息不对称。 在收费结构上,通知将费用划分为基本服务费与其他服务费:基本服务费主要包含保育费、住宿费;其他服务费包括伙食费、材料费等。该划分有利于把最核心、最刚性的费用纳入更强监管框架,同时推动其他收费项目回归“即时发生、据实结算”的原则,减少打包收费、模糊收费空间。 在定价机制上,针对不同机构采取分类管理: ——公办托育机构基本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级人民政府制定基准标准及浮动幅度,机构在规定区间内确定具体标准;其他服务费原则上依据成本与供求合理确定。 ——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基本服务费参照公办同样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幼儿园开设托班的收费,按有关部门参照当地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执行,标准报市级人民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示;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按幼儿园有关规定执行。对未纳入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的其他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托班,其基本服务费也纳入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他类型托育机构收费则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机构自主确定。 四、对策:分龄分时更精细,调价需报备公示,退费与预收更明确 为避免“一刀切”,通知提出政府指导价制定需综合机构办托成本、当地收入水平、市场供求与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并引入“分龄分时”的精细化定价思路:保育费可按乳儿班(6个月至1岁)、托小班(1至2岁)、托大班(2至3岁)及混龄班等区分,也可根据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等服务类型分类制定。这既回应不同年龄段照护难度与人力投入差异,也为多样化供给提供定价依据。 在调价约束上,公办及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的保育费、住宿费具体标准,应当地基准与浮动幅度内确定,并向县级卫生健康、发展改革部门报备后执行。收费标准原则上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提前3个月报备并提前1个月向社会公示。此举有助于遏制“突然涨价”,提升家庭支出可预期性。 在预收费与退费规则上,通知直面家长最关心的问题:公办及社会办普惠托育机构保育费、住宿费、伙食费按月收取,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幼儿园收费可按月或学期收取,但不得跨学期预收。退费上,婴幼儿入托后因故退(转)园的,保育费、住宿费按月计退:当月在托天数为零则全额退费,不足半个月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不退费;伙食费按剩余天数退费;伙食费以外其他服务费原则上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退费办理时限原则上应在退(转)园后15个工作日内办结,进一步降低资金占用与纠纷风险。 此外,通知强调落实水电气等优惠政策,并通过目录清单等方式强化收费项目管理,意在从成本端和管理端双向发力,压缩不合理收费空间。 五、前景:以规范促发展,推动普惠托育走向“可得、可负担、可持续” 普惠托育既是减轻家庭生育养育负担的重要抓手,也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优化人口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此次四川出台收费管理规则,既有“定价边界”的硬约束,也有“精细定价”的软适配,有利于形成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的价格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同时,通过分类管理与成本导向原则,也为机构规范运营、提升服务质量提供制度支撑。下一步,随着认定名录动态更新、收费公示与报备机制落地、清单化监管逐步完善,普惠托育服务有望在规范中扩容提质,形成更成熟的供给体系。
托育服务关系家庭福祉和人口长期发展。四川此次新规通过制度化手段规范收费行为,既控制不合理收费,又促进行业良性竞争,让更多家庭享受到可负担、可信赖的托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