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这地方原本是为了审案子的,难道真能随随便便把人生死给说了算?

大理寺这地方原本是为了审案子的,难道真能随随便便把人生死给说了算?在古代,哪怕是至高无上的帝王也得遵守规矩,这规矩可不是说说而已。明朝永乐年间,有个叫方孝儒的大臣在朱棣面前硬气了一回,他说你要杀我九族,我干脆让你诛十族算了。朱棣听了不但没生气,反而觉得这小伙子挺有意思,就真下令把方孝儒的整个家族都给灭了。 这件事后来成了永乐帝一辈子的污点,很多人觉得这事儿比他夺位还严重。虽说名义上皇帝权力大得没边,但实际上这权力是受着不少制约的。毕竟像朱棣这种想留名青史的人,一旦做出这种昏庸事,以后怎么跟人交代?其实古代的司法系统里,大理寺、刑部还有督察院这几个部门本来就是用来管大事的。 在唐宋的时候这些机构的叫法可能有点不一样,但核心功能一直没变。等到明清了,这三大机构就正式定型了,像审那些牵扯到皇帝亲信或者国家机密的大案子,必须得把这三个部门凑一块儿搞“三方会审”。这种程序走得可麻烦了,不光要查证据,还得走程序,往往得拖上好几年才能出结果。 所以说皇帝真要杀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三法司的存在就是为了防止皇帝乱来,提供一种制衡。要是没有这个机制在那儿盯着,那冤假错案可就多了去了。这种互相看着的制度虽然不能完全杜绝错误,但好歹能让判决公平点儿、合法点儿。说到底,所谓的三法司就是为了约束皇权而设立的一套规矩和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