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生动物不是猎物而是生态的一部分

吉安市新干县七琴镇的曾某和邹某,在2023年3月的一个下午犯了事。他们俩开车在城里闲逛,突然兴起想打鸟消磨时间,于是一拍即合回到曾某老家。从抽屉里翻出一把气枪和几枚钢珠,两人就开车去郊外打野味了。 一路上两人六次停车,曾某打了一只斑鸠和一只八哥。当车子开到麦斜镇金坑村油菜地时,曾某把红花误认作野鸡,开了一枪。子弹打过去正好击中了在地里干活的曾某某,导致他受了轻伤二级。这时候两人吓得直接把车扔了跑了。 第九天的时候,曾某主动去了公安机关自首,把事情都说了出来,还赔了钱取得了谅解。法院觉得他在禁猎区和禁猎期用禁用工具打猎,又伤了人,情节严重,判了他拘役四个月。 法律有规定:用禁用的方法猎捕动物、在禁猎区或禁猎期打猎、用禁用工具打猎,这些行为都构成非法狩猎罪。只要破坏了野生动物资源达到“情节严重”,就得负刑事责任。 这个案子给大家提个醒:“小兴趣”别变成“大代价”。几只鸟可能不值钱,但自由和安宁比这个重要得多。野生动物不是猎物而是生态的一部分,非法狩猎既伤害动物又扰乱安全。放下气枪才能握住真正的自由与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