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院认定笔误遗嘱有效 专家提示规范立遗嘱需注意形式要件

一起因遗嘱书写不够规范引发的遗产纠纷案,近日在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宣判;已故张先生生前所立自书遗嘱中,将继承人“外甥李炯”误写为“大外孙李烔”,由此与二姐就价值200余万元的房产、股票等遗产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遗嘱效力如何认定。被告方认为,遗嘱存放随意、姓名及亲属关系表述有误、落款日期书写不规范等问题,应当导致遗嘱无效。法院调查显示,张先生与二姐长期关系疏远,近十年主要只有诉讼往来;而原告母亲(张先生大姐)一家与张先生往来更为密切。

遗嘱是否写得工整并非决定性因素,核心在于能否清楚、稳定地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并满足法律规定的基本形式要求;对家庭而言,尽早以更规范的方式安排财产去向,既是对亲人负责,也是对个人意愿的保护。把规则说清、把称谓写准、把证据留全,才能减少争议,让继承回到应有的秩序与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