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野生动物,别让自己变成犯法的人

大家都知道,清远这些年生态环境变好了,彩鹮、黑脸琵鹭、中华秋沙鸭这些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都出来了,但是还是有人不守法,去伤害野生动物。清远市林业局在2月4日就公布了两个典型的案例,涉案的人都被判了刑,给那些违法的人提个醒。根据规定,清远整个地区都是禁猎区,全年都不准打猎。 第一个案子是2024年的事,阳山县公安局抓住了欧某某,把穿山甲、白鹇这些动物和制品给查出来了。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判了他十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这事儿告诉我们,猎捕、收购、运输、出售这些动物都是犯法的,别想着侥幸逃脱法律制裁。 第二个案子是发生在2024年9月的连州市龙坪镇。刘某、邱某和辛某在那儿用枪打鸟。他们打了两只白鹇和一只灰胸竹鸡,这几只鸟加起来价值11000元。连州法院最后判了他们有期徒刑还有缓刑。 野生动物对我们来说很重要,是地球给我们的礼物。非法捕猎会破坏生态平衡,所以法律对这种行为处罚很严。这次那三个人就是因为破坏了当地的生态资源才被抓起来的。鸟类在生态系统里很重要,我们要保护好它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经对捕食野生动物的行为加了很重的惩罚。 林业部门也给咱们大伙提个醒:增强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别去买或者卖野生动物;要爱护清远的生态环境;别因为一时贪念或者爱好去犯法;别让自己变成那个犯法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