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提前完成"住有所居"民生工程目标 住房保障体系向"住有宜居"升级

住房问题关乎民生福祉。

作为新发展阶段的重要课题,如何让广大群众"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成为衡量城市发展质量的重要指标。

江苏省在2025年交出了一份亮眼的成绩单:由省住建厅牵头承担的"住有所居"类民生实事项目三大工程全面完成,不仅完成了规定任务,更在多个方面超额达成目标,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改善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抓手。

数据显示,全省2025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771个,完成年度目标的110.14%,这意味着改造工作不仅按时完成,还在规模和效率上实现了突破。

改造范围涵盖基础设施老化、居住环境差等多个方面,通过补充充电桩、增加停车位、建设养老助餐等设施,有效缓解了群众的实际困难。

这些改造项目的实施,不仅提升了居民的居住品质,也改善了城市整体面貌,实现了"双改善"的目标。

值得关注的是,江苏在改造模式上进行了创新探索。

省住建厅副厅长路宏伟指出,该省创新推行"业主主体、基层主导、政府支持"的改造模式,将"共建共治共享"理念贯穿全程。

这一模式的核心在于尊重业主的主体地位,发挥基层组织的主导作用,确保政府支持政策精准有效。

通过"十大项、三层次"的改造菜单,江苏融入了绿色低碳、全龄友好等现代理念,推动改造从单纯的"改房子"向"改生活"升级,从"围墙内"向"围墙外"延伸。

这种系统性、全方位的改造思路,使得累计1564个小区改造后新增物业管理,进一步提升了小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十四五"期间的成绩更加显著。

全省累计改造老旧小区6470个,惠及205.2万户居民,分别完成规划任务的125%和143%,这充分说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不仅规模大,而且群众受益面广。

在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城中村改造和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取得重大进展。

2025年,江苏完成城中村改造5.79万户,完成年度计划的103%;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76万套,完成年度计划的135%,远超预期。

城中村改造中,省里发放专项借款760亿元,筹集安置房7.06万套,其中78%通过房票和收购存量住房方式安置,去化面积超500万平方米。

这种灵活多样的安置方式,既尊重了群众的选择权,又有效推动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体系的构建,针对性地解决了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困难。

江苏构建了"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供应体系,满足不同群体的阶段性住房需求。

这一体系的建立,反映了政府对新发展阶段人口流动特点的深刻认识,体现了更加精准、更加人性化的保障思路。

机制创新为住房保障工作提质增效。

江苏在全国率先建成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建立公租房调换机制,深化公租房申请"一件事"改革,使申请材料和审核时间均压减50%以上。

自2024年5月以来,新受理申请达21585件,说明改革带来的便利确实激发了群众的申请热情。

同时,省里完善了失信管理与信用修复机制,筑牢了住房保障治理基础,确保保障政策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从"十四五"整个时期的数据看,江苏省住房保障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期间新纳入公租房保障51.69万户,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6.82万套,发展配售型保障性住房1.57万套,完成城镇棚户区改造73.5万套,实施城中村改造14.17万户。

城镇常住家庭保障性住房覆盖率从25.59%提升至28.89%,住房保障水平位居全国前列,充分体现了江苏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

展望"十五五",江苏将推动住房保障从"住有所居"向"住有宜居"升级。

计划通过实物或货币方式新增保障城镇家庭10万户以上,这意味着保障的范围将进一步扩大,质量将进一步提升。

这一新目标既是对过往工作的总结,也是对未来发展的规划,反映了江苏在新发展阶段对民生工作的更高追求。

住房问题既是民生问题,也是发展问题。

江苏以老旧小区、城中村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为抓手,既解决当下居住短板,也为城市治理现代化积累制度经验。

面向“住有宜居”的新目标,关键在于把工程建设的“阶段性成果”转化为社区运维的“长期能力”,让更安全、更便利、更绿色的居住环境成为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底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