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直播电商蓬勃发展,食品成为带货主打商品,但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问题频发。
为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发布《直播电商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标志着直播带货食品监管进入制度化轨道。
当前直播带货食品市场乱象丛生。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指出,部分直播间存在虚假宣传、假冒伪劣、售卖过期食品、诱导场外交易等问题,有的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肆意夸大功效甚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
特别是一些老年消费者成为重点受害群体,购买所谓保健食品后发现上当受骗,维权时又面临重重阻碍。
这些乱象的根源在于监管体系不完善、违法成本偏低、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
传统监管模式难以适应直播电商新业态特点,技术取证困难,责任主体界定模糊,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针对上述问题,新规构建了全方位保护体系。
在维权渠道方面,要求直播电商平台在显著位置设置投诉举报按键,建立便捷维权通道,接到投诉后需第一时间处理,形成闭环管理机制。
监管支撑力度显著加强。
新规明确将直播经营食品纳入年度抽检计划,实现品类全覆盖和风险早发现。
更重要的是,监管部门技术监测记录可作为行政处罚电子数据证据,有效解决举证难题,为消费者维权提供有力支撑。
处罚威慑机制更加完善。
新规建立阶梯式处罚体系,对平台未履行审核义务的依法处罚,对经营者违规行为可处1万至10万元罚款。
同时明确平台可采取警示、限流、停播、封号等处置措施,形成平台、运营者、营销人员的完整责任链条。
食品安全无小事,直播带货不能成为法外之地。
新规以问题为导向,织密监管网络,既为消费者筑牢维权屏障,也为行业健康发展指明方向。
唯有各方守土尽责,方能真正让“舌尖上的安全”看得见、摸得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