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以监督执纪推动畜禽养殖污染整治见效 让乡村沟渠清、生态底色更亮

近期,兴宁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对某养猪场的排污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时,周边居民纷纷表示满意。该变化反映出该市纪委监委生态环保领域监督执纪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效。 生态环保领域的污染问题,特别是畜禽养殖污染,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和身体健康。兴宁市纪委监委将此作为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内容,针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梅州市委专项巡察反馈的问题,精准针对、靶向施策。该市纪委监委深入分析生态环保领域的民生痛点难点,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重点突破口,充分表明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 在监督方式上,兴宁市纪委监委创新采取"室组地+职能部门"联动监督模式,统筹协调生态环保、农业农村、水务等多个职能部门成立联合督查组,形成监督合力。这一做法打破了单一部门监督的局限,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与职能部门的有机结合,提高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查组通过走访座谈、实地勘查等多种方式,重点察看粪污处理设施运行情况、排污口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等关键环节,听取周边群众的真实反映和意见建议。 数据显示,该市纪委监委共下沉督查12次,走访对应的企业和养殖场所56家,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3个。这些具体的数字背后,是对每一个污染源头的认真核查,是对每一个整改措施的跟踪落实。问题的发现和整改,直接改善了群众的生活环境,体现了监督工作的实际成效。 在执纪问责上,兴宁市纪委监委坚持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工作中存在的监管不力、敷衍塞责、虚假整改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共处理处分干部12人,形成了有力的震慑和警示。这表明,对于生态环保领域的失职渎职行为,纪检监察机构绝不姑息,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有一点是,兴宁市纪委监委在解决具体问题的同时,更加注重制度层面的完善和长效机制的建立。该市纪委监委坚持"解决一类问题、堵塞一批漏洞、完善一套制度"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研判专项监督和执纪问责中发现问题,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建立完善《兴宁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方案》《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日常巡查监管工作制度》等一批规章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为长期有效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提供了制度保障,有助于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兴宁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该市纪委监察机构将持续紧盯生态环保领域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兴宁高质量发展。这一表态充分体现了纪检监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担当。

从群众投诉到制度革新,兴宁市的实践揭示出环境治理的深层逻辑:唯有将监督利剑直指责任链条的薄弱环节,才能实现从被动整改到主动防控的质变。在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的当下,这类聚焦具体领域、强化系统施治的监督模式,为破解农村环境治理难题提供了有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