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巧不巧,18秒里能发生什么?可能就是这么个事儿。 那天晚上特别热,蝉叫得让人心里发慌。中心公寓里突然响起了一声枪响,琳达倒在客厅的地毯上,胸口那个洞眼还在往外渗血,看着就像一朵开晚了的花。警察来了之后先把现场给围了起来,然后就开始查来查去。结果发现子弹是从客厅那台老壁灯里射出来的,角度特别准,把人打趴在地,一看就是在毫无防备的时候中招的。 监控录像显示,那天晚上进出电梯的只有四个人:甲、乙、丙还有死者琳达。甲是琳达的好朋友,两人聊到深夜后,琳达起身给她倒了杯冰镇果汁。甲接过来就急匆匆地走了。乙是她前男友,俩人因为旧情复燃的事儿吵了一架,琳达递给他一杯白水后把他给打发了。丙是公司同事,因为借钱没借成骂骂咧咧地走了,琳达顺手递上了冰咖啡安抚一下。这三个人走了之后就再也没看到有人进出了。 现场那三杯东西原封不动地摆着,连温度都没变,就好像主人再没机会碰一口似的。法医在三只杯子口上找到了清晰的指纹——全都是琳达本人的。这就奇怪了,凶手明明戴着手套行凶,为什么还要费劲擦掉杯口的指纹呢?甲、乙、丙的指纹全都没了难道他们也是同伙?如果他们都没罪,那晚为什么都突然在监控盲区里消失了? 警方把三个人的行踪又给拉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发现有个特别微妙的时间差:甲走了以后电梯门关上才18秒,乙就自己一个人回来了;乙走了以后丙又一个人进了电梯;丙走了以后电梯灯亮了一下却空无一人。18秒的时间其实挺长的,足够让人完成一次擦杯子、戴上手套再擦杯子的动作了。 现在只剩下三个线索:时间差说明18秒内擦杯子的人肯定还在现场;动机就是只有把指纹擦掉才能掩盖自己是凶手或者帮凶的事实;不在场证据就是三个杯子上只有琳达的指纹。所以就有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三个人联手演戏——甲帮乙擦杯子、乙帮丙擦杯子,形成一个完美的“都不在场”循环;第二种可能是有个内鬼在里面——某个人既倒饮料又擦杯子,顺便把同伴的指纹也给抹掉了,造出了一个“全员无罪”的假象。不管是哪种情况,“擦杯人”肯定是个知情人,对现场布局非常了解。 警方决定从“杯子”入手突破——如果三个人都没罪的话,那肯定有第四只手在后面操纵。案子最后归档了,可中心公寓的住户们还是习惯性地抬头看那盏老壁灯。枪声过去三个月了谁也没再提起那晚的果汁、白水和咖啡的事。不过大家心里都有数:那只被擦得发亮的杯子还在默默追问着呢——到底是谁在这18秒里帮凶手把锅甩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