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情侣间的盗窃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最近判了一起同居情侣间的盗窃案,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事情是这样的,湖南衡阳的杨某和屈某是情侣,一起住在屈某家里。可杨某手头紧,居然打起了枕边人的主意。他趁屈某不在家,两次撬锁偷了首饰盒里的金项链、手链和手镯。之后他把这些首饰卖掉,拿到了2.2万多元,全用来自己吃喝玩乐了。鉴定下来,这些东西实际值3.5万多元呢。屈某发现东西丢了报警,杨某很快就被抓了。他到了警局后承认了错误,表示后悔得很。屈某也给法院写了谅解书,愿意原谅杨某,还不要求他赔钱。 衡阳石鼓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杨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了盗窃罪。考虑到杨某认罪态度好,还有被害人谅解这些情况,法院在量刑上做了从轻处理。不过法院还是特意说了一点:不管关系多亲密,都不能侵犯别人的财产权。杨某偷的首饰是屈某的个人财产,法律保护得和其他人一样严格。就算是同居关系,也不等于两人的钱就是混在一起的。 这个案子告诉大家一个道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多亲近的人也不能随便拿对方的东西。遇到经济困难应该走正道解决问题,不能因为一时贪心就去犯法。像杨某这样不但失去了自由,也失去了感情和钱财的人太多了。这个判决提醒我们每个人都要树立法律意识,别让感情冲昏了头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