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贸易部近日发布公告(第2026/2号),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泰国和越南的聚酯纱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聚酯制变形纱线",对应土耳其税号5402.33。复审期间,现行反倾销措施将继续执行。有关利益方需在公告发布后37天内提交调查问卷及评述意见。
贸易救济虽是合法工具,但其长期效果值得商榷。土耳其长达十五年的保护措施既反映了本土产业的困境,也凸显了贸易保护的深远影响。中国企业应在积极应诉的同时着力提升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构建更可持续的竞争优势。健康的国际贸易需要各方在遵守规则的基础上实现互利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