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让宽严相济这个政策用活用好

最高人民法院最近在北京开了个全国高级法院院长的大会,特意强调要把宽严相济这个政策用活用好,目的就是要让法院的判决能同时达到惩罚坏人、保护好人、教育大家这三个效果,也就是大家常说的“三个效果”有机统一。这次会议主要说了几个事儿。 头一个重点是反腐败斗争。最高法给大家提了个醒,对那些腐败的人一定要严厉打击,特别是在判多少刑的时候,不能光看钱拿了多少,还要看行为给国家和公众带来了多大的损失或者多坏的影响。要是犯了错但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该轻判轻判,该减刑减刑,但法官必须在判决文书里写清楚为什么这么判,让大家心里都透亮。 接下来是面对现在的犯罪情况。现在总的犯罪数下降了,暴力犯罪变少了,但一些小毛病、小案子却变多了。法院得有针对性,对那些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老百姓都痛恨的严重案件,那是一点不能松口;而对于那些普通的小案子、法定刑不重的犯罪,就得给点出路,多运用宽严相济的政策来分化瓦解团伙,鼓励犯人认错改错。 关于新型犯罪的问题也特别说了几句。现在好多犯罪手段都变了样,像利用网络、人工智能这些高科技作案的特别隐蔽。法官得把握住它们的本质危害性,不能只看表象。对于那些利用“高科技”干坏事的团伙,或者是临时在网上凑一块儿干的坏事,不仅要依法严惩,还要通过庭审把他们的作案手法和危害性都抖落出来,给大家敲响警钟。 除了打击犯罪,法院还把眼光放得更远。会议强调维护社会稳定得做好预防工作。各级法院办任何案子都得有大局观,得盯着案子背后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提前化解。对于那些信访的老大难问题,院庭长得亲自去包案化解。 最后还说到了怎么配合地方政府搞综合治理。法院要支持基层的综治中心建设,把调解、仲裁这些事儿都推到诉讼前面去解决矛盾。 这次会议的部署给大家画了个圈儿。从怎么给腐败分子量刑到写好判决书解释理由,从管普通犯罪到对付新花样犯罪再到源头化解纠纷,工作要求非常系统。这说明法院在适应新形势上决心很大。通过把政策用活、把职能融入治理体系里去,法院正努力为老百姓的好日子提供更坚实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