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典型案例:以强制惩戒与协同治理让保护令更有力度更具刚性

问题——家庭暴力更趋隐蔽、反复,新型侵害增加维权难度。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持续推进,人民法院累计签发保护令3.3万份,为制止暴力、隔离风险提供了便捷的司法通道。但在实践中,仍有加害人心存侥幸,甚至在收到保护令后继续殴打、骚扰、威胁。,侮辱贬损、精神操控、限制社交、经济控制等“软暴力”更隐蔽,取证和认定难度更大,受害人容易长期被困在难以言说的控制之中。最高法此次发布典型案例,直面这些难点,旨在通过规则提示和裁判示范,推动反家暴工作深入走深走实。原因——法律意识不足与控制欲叠加,遇到取证难、救济难的现实门槛。家庭暴力多发生在相对封闭的家庭空间,受害人受情感牵绊、经济依赖或对子女的顾虑影响,往往在报警、取证和求助上犹豫;一些侵害不一定留下明显伤情,却长期造成精神压迫和行动限制,也更难用传统证据完整呈现。部分加害人借“管教”“关心”“家庭矛盾”等说法为侵害开脱,利用家庭私密性实施长期控制。对残疾人、无稳定收入者等群体而言,逃离成本更高,一旦遭遇经济控制、限制就医等情况,维权能力更弱,更需要外部力量及时介入。影响——用典型案例增强震慑,推动保护令“能执行、能落地、见效果”。此次案例发出清晰信号:保护令不是“纸上提醒”,违反必将依法追责。典型案例中,被申请人张某在收到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仍到申请人家中殴打,并通过短信持续骚扰、威胁。公安机关接警后及时通报法院,法院依法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表明了“接警—通报—处置”联动机制能够快速形成闭环。最高法同时指出,已有地方法院对违反保护令的行为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定罪量刑,进一步明确对抗拒裁判、挑战法律权威的行为将从严惩治,有助于提升保护令的威慑力和公信力。对策——拓宽家暴识别范围,完善协同治理链条,加强对特殊群体的综合保护。一是家暴认定更强调实质伤害与控制后果。依据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暴力既包括身体侵害,也包括精神侵害。案例显示,有的加害人长期以侮辱人格、谩骂诋毁等方式施压,导致受害人精神受控、行动受限,形成持续控制关系;也有加害人无端限制配偶与异性交往、禁止参与社交活动,使受害人无法正常社会交往。这些行为未必造成外伤,却可能长期侵蚀人格尊严与心理健康,典型裁判进一步明确其可识别、可救济。二是将经济控制等隐蔽侵害纳入治理重点,让“软暴力”治理更具操作性。经济控制常通过限制财物支配、切断就医与社会资源等方式实现。案例中,刘某对肢体残疾、缺乏独立经济来源的配偶陈某实施限制正常就医等行为,本质是以资源控制迫使对方服从。法院依法审理并采取保护措施,强调对“以柔性方式实施强制控制”的识别与干预,回应了家暴形态的变化。三是以部门协同提升救济效率,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案例表明,公安及时通报、法院迅速处置,有助于在暴力升级前切断风险。对特殊群体而言,单一的司法命令往往难以解决后续生存与安全问题。针对陈某的实际困难,法院在签发保护令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开展风险评估,并结合残疾人就业政策提供就业培训支持,帮助其逐步具备一定的收入能力。“司法保护+社会支持”的组合措施,既回应即时安全需求,也降低再次受害的可能。前景——以更严格执行、更精准认定、更强社会支持,推动反家暴形成长效机制。随着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进入深水区,反家暴工作也将从“有没有”转向“管不管用”“实不实”。下一步,提升保护令执行力度仍是关键:对违反保护令行为依法及时惩处,推动信息通报、证据固定、风险评估和紧急处置机制常态化;同时,通过裁判规则持续细化“精神控制”“经济控制”等行为的认定标准,减轻受害人举证负担。更重要的是,将安置救助、心理干预、就业帮扶等资源纳入综合治理,形成可持续的安全支持体系,让受害人敢于求助、能够自立、得到长期保护。

家庭暴力防治水平,是衡量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尺。最高法此次以典型案例回应现实问题,既总结了十年法治实践的经验,也为下一步工作明确了方向。只有司法的硬约束与社会支持的软托底形成合力,家庭才能成为安全的空间,而不是暴力的困境。这不仅依赖制度的有效执行,也需要全社会对平等与尊重形成更广泛的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