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r,你要是不想把辞职这事搞得那么难看,那就得把手里的底牌看清楚了。

HR,你要是不想把辞职这事搞得那么难看,那就得把手里的底牌看清楚了。网上有个网友吐槽说,他递了辞职信,领导根本不见人,今天居然让他预约才能交申请。其实,离职这件事不是跟谁说好话能解决的,你得依法把自己的意思表达出来。只要程序对了,你完全有权把这个消息“通知”给公司。下面我把整套合法的流程给你拆开来看。 第一封正式的通知邮件发过去,能帮你省下一大堆求爷爷告奶奶的事儿。把下面这个模板稍微改改发出去,明天你就不用再看谁的脸色行事了。就这么一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尊敬的领导还有HR同仁: 我是xxxx年xx月xx日加入xx公司当xx职务的,劳动合同签到xxxx年xx月xx日。因为我个人发展理念跟公司不太一样,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我正式要解除劳动关系。这封邮件就算我通知到位了,发给你我也算尽到义务了。 按照法律规定,我的工作交接期应该是xxxx年xx月xx日到xxxx年xx月xx日。如果你们觉得有必要缩短时间也可以商量。麻烦你们赶紧把接我班的人定下来,到时候我好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把手续办了。交接这段时间我只负责把活儿接过去,不参与研发和招人这些事情了。我会在OA流程上提交审批的申请,但不管OA流程走得慢不快都不影响我们俩该办的事儿。 为了避免其他问题,这封邮件里涉及到的保密信息只有收件人能看;要是别人收到了请联系我删除。还有一点很重要:别让你的情绪影响了判断。法律已经给你留好了退路,你只要按部就班地做好通知、交接和索要证明这三件事就行了。 至于怎么具体操作?写好邮件马上发给公司邮箱一份,自己留一份存起来以防被删。第三天再发个消息问一下收没收到?顺便把OA审批的链接附上(在那个系统里领导没法拒绝)。等到交接工作全部到位后你就去申请结算工资和离职证明吧:把工作文档、进度还有客户联系方式都列出来让对方签字确认一下。 别把这事想得太复杂,依法办事才是对自己最大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