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屈奖”变“寒心奖”

湖南长沙的段女士,2024年4月在某百货公司上班时,发现一个穿黑夹克的男人在偷东西,她上前拦住对方,结果被小偷直接扇了一耳光。店长给她发了66元红包,还给她申请了500元的“委屈奖”。然而,这个申请却被公司驳回了,理由是段女士还手了,并且“顾客”也受了伤。这段经历让段女士感到非常愤怒和委屈。店长给她申请500元“委屈奖”后遭到公司驳回。公司声称,段女士还手,顾客也受到了伤害,不符合委屈奖评定标准。这让段女士感到非常气愤。店长还给段女士发了66元红包,试图安慰她。这次事件在卖场传开后,同事们都替段女士感到不值。公司把小偷当成了“顾客”,还有同事认为这是因为公司太不近人情。段女士心里清楚,她不是为了500元钱而辞职,而是因为咽不下这口气。法律分析指出,小偷不能算作“顾客”,段女士还手属于正当防卫。在这次事件中,公司逃避对员工应尽的保障义务。公司设立奖项却不兑现,混淆侵权者与顾客身份的做法让人寒心。这个事件引发了公众对公司处理方式的质疑。大家都在讨论这样的公司是否能留住人。这个事件提醒我们不要让“委屈奖”变成“寒心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