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金融监管局给大家伙儿琢磨琢磨“金融消费适当性”

于晗报道,今年2月1日,那个叫《金融机构产品适当性管理办法》的规定正式开始实施了。深圳金融监管局趁着这个机会发了个通知,特意给大家伙儿提了个醒,让大家好好琢磨琢磨“金融消费适当性”到底是咋回事。《办法》说白了就是想让金融机构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对的人。按照规矩,机构得先弄清楚产品是咋回事,再搞明白客户的底子。对于那些收益没个准数还可能赔本金的理财、信托这类产品,得把风险分个级,再去测一测投资者的承受能力;买保险的话,也得分门别类地管着点,得弄清楚客户到底想要啥保障,还有手里有多少钱能付得起保费。这意思就是说,大家填问卷的时候选的每一个答案,直接决定了机构给你画的那幅风险画像到底准不准。针对这事,监管局特别嘱咐消费者别瞎填信息,免得因为资料失真把产品买错了,最后自己遭殃。不过话说回来,光有好的规矩也不代表就能让人安枕无忧了。所谓“卖者尽责,买者自负”,意思是机构尽到了责任之后,最后还是得看你自己能不能担得起这风险。所以监管局又说了,消费者得主动给自己做好“需求侧”的功课:买之前先要“知己”,把自己的需求、钱包厚度和胆子大小都算清楚;也要“知彼”,把那些文件翻烂了看明白产品是干啥用的、费用咋算、收益和风险是咋回事,然后再把钱投出去。 至于具体买什么产品有啥注意事项呢?监管部门也给了很详细的路子。要是买保障型的保险,大家得先搞清楚自己到底要保啥——是防意外、防大病还是为了养老?合同条款得仔细抠字眼,搞清楚保的是啥、保多久、啥时候免责,还得算算以后交保费的钱袋子够不够厚实。而买理财、基金、信托或者那种带投资性质的保险产品时,风险得排在收益前面去考虑。消费者得真的弄懂产品是咋挣钱的逻辑,多注意投资的地方是哪里、钱是咋凑来的、钱是咋分的、还有哪些固定的花销和可能会赔的钱。得结合手里的闲钱多不多和自己喜不喜欢折腾这事儿来选东西。千万千万别光盯着那点利息不看风险。 顺便说一句,信用卡还有那些消费贷不在《办法》管的范围内,不过深圳金融监管局还是特意强调了一下:适度消费、量入为出的老规矩照样得用。借钱之前得看自己兜里的钱够不够还;签合同前得把利息高低、是干啥用的、啥时候还以及晚了会不会罚款这些事儿都弄得门儿清;心里有底了再点头掏钱。 现在有些互联网借钱的平台喜欢拿“低息”、“免息”来忽悠人,但里面往往藏着利息算不清楚或者个人信息被盗用的坑。监管部门提醒大家伙儿一定要走正规的路子办业务,页面上写的东西还有合同条款得看仔细了;别被那些“买买买”的营销词给骗了;千万别脑子一热就往里跳债坑。 深圳金融监管局表示以后会盯着机构把适当性管理这块儿的事办好,帮着大家伙儿一起弄出一个干净、讲道理的金融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