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救助制度是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一环,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作用突出。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近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临时救助主要面向城乡群众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的基本生活困难,是社会救助安全网的最后一道防线。自2014年国务院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以来,民政部会同财政部等部门持续完善政策、优化流程,简化审核办理程序。十年来的实践显示,临时救助在解决困难群众急难问题、兜住民生底线上成效明显。“十四五”期间,全国年均实施临时救助880多万人次,覆盖范围持续扩大。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变化,现行制度仍有需要补齐的环节:部分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在专项救助之外,基本生活保障仍存在缺口;一些群众在申请其他救助期间出现阶段性困难,需要及时支持;制度的时效性、可及性仍需提升。为此,民政部联合财政部于2025年12月印发《关于继续健全完善临时救助制度的意见》,提出五项重点举措。 首先是全面推行急难事项“小额快救”。临时救助的关键在“快”。新意见明确,对遭遇突发变故、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急难情形的困难家庭或个人,实行“小额快救”,进一步畅通快速申请渠道,简化审核办理程序,办理时限不超过3天。同时在救助标准上突出“小”,最高档不超过当地一个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通过“小金额、免核对、快办理”,提升应急救助效率。 其次是增强对刚性支出困难家庭和低保边缘家庭的托底支持。这两类家庭主要享受专项救助,但基本生活保障仍可能不足。新意见明确,对因教育、医疗等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进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有关家庭,经公示后给予临时救助,推动形成更清晰的梯度救助格局。 第三是强化临时救助对低保等其他救助制度的补充衔接。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关键在于提高制度协同。现实中,一些群众在享受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救助及专项救助后,仍存在较大生活困难。新意见提出,对此类对象及时给予临时救助,并进一步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已认定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或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的,实施临时救助时可重点核实必需支出情况,在一定期限内可不再重复核查家庭收入和财产。 第四是支持其他困难群体渡过阶段性难关。对存在基本生活困难的未参保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以及已申请低保、特困供养但仍处于审核期或资金尚未发放、当下生活难以为继的群众,按规定可获得临时救助。 第五是完善临时救助标准确定机制。各地要立足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因地制宜合理制定标准,避免简单拔高;标准应综合考虑遇困人数、持续时间、困难程度等因素,按照维持救助对象基本生活所需费用分档确定。 此外,新意见还对完善“一事一议”机制、加强转介服务、强化资金保障等提出要求。民政部表示,下一步将指导各地民政部门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政策措施,推动举措落地见效。
从“救急难”到“防贫预警”,临时救助制度的持续完善折射出民生保障思路的转变。在共同富裕的大背景下,这项制度既需要稳定的资金支持,也考验基层治理的精细化能力。如何让救助更及时、更精准地到达最需要的人群,将成为衡量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