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两部门联合发文:推动风电项目优先布局沙漠戈壁 严格规范林草地使用

问题——“双碳”目标带动下,风电装机规模持续增长,项目选址与建设需求同林地草地保护、湿地及野生动物栖息地安全之间的矛盾更加凸显。一些地区仍存在前期规划衔接不够、选址论证不充分、临时用地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易引发生态扰动、水土流失,甚至影响鸟类迁徙通道,同时抬高后续合规成本与治理压力。如何在扩大清洁能源供给的同时守住生态底线,成为风电高质量发展必须回答的问题。 原因——一上,风电资源分布与土地生态功能空间高度交织,尤其森林、草原资源相对集中的区域,风机基础、道路、升压站、集电线路等工程环节对植被和生境完整性造成扰动的风险更高。另一上,项目涉及部门多、链条长,国土空间规划、林草对应的规划与风电发展规划、资源普查如缺乏前置衔接,容易出现“边推进边补手续”的被动调整,甚至诱发以不当方式规避禁限建要求。此外,部分风电场进入运行中后期,改造升级与退役修复的制度安排仍需更明确,避免出现“建而不管、退而不修”的情况。 影响——通知遵循底线约束与空间引导并重,表达出清晰信号:风电开发要依法合规前提下推进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其一,鼓励风电场向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集中布局,有助于减少与优质林草资源的空间冲突,推动土地复合利用,提高项目落地效率。 其二,明确禁建红线: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等区域不得新建、扩建,强调“先保护、后开发”的硬约束,为地方项目审查和执法监管提供更明确依据。 其三,对必须避让的敏感区域提出更细化要求,包括国家级公益林中的乔木林地、年降水量400毫米以下区域的乔木林地、基本草原、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与迁徙通道等,强化对生境安全和生态脆弱区的风险识别与管控。对确需占用的情形,要求严格评估并落实缓解措施,如建设野生动物通道等,体现以科学评估降低不利影响的治理思路。 对策——通知围绕“规划引导—建设管控—手续办理—运行监管—退役修复”提出全链条要求。 首先,在源头端强调规划衔接,各级林草主管部门要与发展改革、自然资源、能源等部门协同,做好国土空间规划、林草相关规划与风电规划及资源普查的衔接,提前指导选址,减少后期被动调整。 其次,在建设端突出集约节约导向,鼓励空间集约和复合利用。对道路等配套设施提出“尽可能利用现有道路”原则;确需新建、扩建的,要结合防火路、农村道路等按标准建设,并严格防治水土流失。施工道路经论证无法恢复的,应与检修道路一并办理永久使用手续,明确责任边界。 再次,在审批端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办理林地草地审核审批及建设用地审批。对涉及湿地、野生动物栖息地与迁徙通道、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生长环境等事项,明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严禁通过违规改造现地规避禁限建要求。 最后,在监管端强调全过程监管与生态影响监测,要求森林草原防灭火设施同步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临时使用期满及时恢复植被和生产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鸟类等野生动物迁徙安全。 值得关注的是,通知对存量项目改造升级与退出修复提出分区分类安排: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地内依法已建项目原则上不再改造升级;红线与自然保护地外,在重要湿地、重点国有林区林地草地、基本草原内的依法已建项目,可按集约化、节约化原则实施升级,并鼓励将升级后闲置建设用地修复为林地、草地、湿地,推动开发建设与生态修复衔接。用地期满后要逐步有序退出并做好生态修复,进一步强化“全生命周期管理”的导向。 前景——从能源转型趋势看,风电仍将是新增清洁电源的重要支撑。随着禁建边界、避让清单与审批要求进一步明确,项目选址将更趋理性,行业发展将从“拼速度”转向“重质量”、从“扩规模”转向“强治理”。在实践层面,沙漠、戈壁、荒漠等区域的规模化布局,有望与大型新能源基地建设、外送通道和消纳体系共同推进,形成“资源—建设—消纳”相匹配发展格局。同时,生态影响监测、鸟类迁徙保护、退役修复等要求的落地,将推动行业在标准化建设、环境管理和治理技术上加快更新。通知明确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也为地方统筹项目储备、推进节奏与合规治理提供了相对稳定的政策预期。

风电开发与生态保护合力推进,是能源结构优化升级的现实需要,也是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这份通知通过明确空间布局方向、细化生态保护要求、规范管理流程,为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清晰的路径。在优先利用沙漠、戈壁、荒漠等非生态敏感区域的同时,坚守生态保护红线,有助于在保障清洁能源供给的同时降低生态风险。更可操作的规则与全链条管理安排,将推动风电产业在更科学、更可持续的轨道上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