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境外操纵犯罪集团,纠集14人

最高法于2月2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通报了人民法院依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侵财犯罪的工作情况,还特地发布了几起典型案例。其中一个案件的焦点人物是余某波,他在境外操纵着一个犯罪集团,纠集了熊某钦和谢某等14人。这个犯罪集团把目标锁定在了中国境内的居民身上,利用虚假的“创利丰金业”平台实施诈骗。他们伪装成投资老手,在社交平台上批量加被害人为好友,使用固定话术筛选出容易上钩的人。然后把这些人拉进群组和直播间,发给他们假的盈利截图,谎称跟着所谓的“指导老师”投资黄金就能赚钱。受害者信以为真后,就把钱投进了这个虚假平台。实际上,这些资金会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多次流转,最后落入了余某波控制的账户里。他和平台方按照约定的比例分赃。在一年的时间里,1789名被害人一共损失了2.8亿多元。此案先是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随后又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现在判决已经生效。法院认定余某波、熊某钦、谢某等14人犯了诈骗罪。因为余某波是在境外组织指挥的头目,而且他在负案在逃期间又跑到境外继续作案,数额特别巨大,罪行严重。虽然他主动退缴了违法所得并且还有立功表现,但这些并不能减轻处罚。最终法院判处余某波无期徒刑并没收全部财产。熊某钦等人则被判处了不同期限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查扣在案的7381万余元财物已经按照比例发还给了被害人。最高法指出,这个案件的典型意义在于展示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新花样:骗子先是通过荐股引流把人拉进来,再利用虚假投资的手段骗取钱财。犯罪集团内部分工明确,用投资黄金有高收益的诱饵吸引被害人上钩。他们会伪装成资深投资者打造明星导师的人设制造盈利假象层层诱导受害人落入圈套导致巨额财产损失。人民法院坚决打击团伙犯罪深挖主犯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和犯罪集团首要分子进行了严惩释放了有诈必打、虽远必究的强烈信号提醒社会公众:陌生荐股、理财导师全是骗人的把戏千万不要被高利息迷惑了眼睛小心本金被全部骗走投资理财一定要认准正规渠道才能筑牢自己财产安全的防线。 九派新闻记者温艳丽编辑万璇肖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