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支持京津冀探索建设用地管理创新 按规划期统筹配置推进都市圈协同发展

围绕《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2023-2035年)》正式获批后的落地实施,自然资源部明确提出,要以“空间协同”为抓手,通过深化改革提升执行力,在更大范围、更高层级上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增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制度供给与资源保障。

问题:当前建设用地管理更偏向年度配置,跨区域统筹不足。

长期以来,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以年度为单位分解下达,便于管控但也带来结构性矛盾:一方面,都市圈产业链、交通圈、生活圈高度耦合,项目布局往往跨越行政边界;另一方面,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存量空间、生态约束差异明显,年度指标的刚性分配难以充分适配都市圈一体化的节奏与需求,容易出现“需求在一地、指标在一地”“项目等指标、指标难流动”等现象,影响重大工程和新兴产业项目的落地效率。

原因:都市圈发展进入以质量和效率为导向的新阶段,倒逼土地管理方式升级。

首都都市圈建设强调功能疏解、产业协作、交通联通与公共服务均衡,这要求空间资源在更大尺度上进行统筹优化。

同时,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健全,“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不断完善,为跨区域统筹提供了规则依据和技术支撑。

在这一背景下,单纯依靠年度计划的线性管理,已难以匹配“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的要求,需要通过制度创新扩大地方调节空间、提升配置精准度。

影响:探索规划期总量管理,有利于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增强区域协同竞争力。

自然资源部提出支持京津冀探索建设用地总量按规划期管理,核心在于把以“年”为单位的短周期安排,更多转向与规划期限相匹配的中长期统筹,在控制总量与底线约束前提下,为地方在规划期内的时序安排、结构调整和指标调剂提供更大空间。

对于承接疏解、先进制造、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以及交通、市政等基础设施完善,这种机制有助于降低要素错配和审批等待成本,推动项目更快形成实物工作量,也有利于引导人口、产业与空间布局更加匹配,促进都市圈形态优化与区域高质量发展。

对策:以跨区域统筹为主线,打通“规划—准入—审批—落地”链条。

其一,建立跨区域建设用地统筹机制,在都市圈范围内对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总体安排与结构优化,强化与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的衔接,推动资源要素向重大战略、重点功能区和优势产业集聚。

其二,探索重大项目空间准入机制。

对已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符合用途管制的重大项目,在选址阶段明确空间准入要求,推动“多审合一”“多证合一”,简化后续用地审批环节,提升政策可预期性和落地速度。

其三,因地制宜优化主体功能区划,结合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与生态环境承载力,细化完善与主体功能定位相匹配的差异化政策,为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空间载体和制度支撑。

前景:以制度创新提升治理效能,京津冀协同有望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同题共答”。

从趋势看,规划期总量管理与跨区域统筹安排,将促使土地要素管理从“指标分配”向“空间治理”深化,更强调以规划为引领、以项目为牵引、以效率为导向。

随着重大项目空间准入与审批集成改革推进,关键领域项目落地的时间成本有望进一步降低;随着主体功能区政策体系更趋完善,不同地区将更能立足比较优势形成分工协作格局,培育新的增长点和增长极。

同时,这也对跨省市协同机制、信息共享、监督评估与风险防控提出更高要求,需要在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底线和城镇开发边界的前提下,把“放活”与“管住”统一起来。

从年度分配到规划期统筹,这场土地管理制度变革不仅折射出治理思维的升级,更标志着区域发展从"物理叠加"向"化学反应"的深刻转变。

当京津冀三地真正实现"一张蓝图管全域",其释放的制度红利将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注入强劲动能,也为超大城市群治理提供中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