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正式对外发布绍兴市轨道交通2号线"9·13"撞击事故调查报告。
这起发生在深夜时段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中的严重安全隐患,为行业敲响警钟。
事故发生在2025年9月13日23时25分许。
当时,一列完成当日运营任务准备返场维修的空载列车,行驶在檀渎站至豆姜站下行区间时,与4名正在线路上作业的保洁人员发生碰撞,瞬间酿成惨剧。
事故导致3名保洁人员当场死亡,另有1人重伤,给多个家庭带来难以弥合的创痛。
经过深入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调查组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4名保洁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未按照规定路线行走,擅自进入正线运行区域,这一违规行为埋下了事故隐患。
更为严重的是,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列控员郑某同样存在严重违规操作。
按照作业规程,列控员执行带道任务时必须严格遵循规定路径,并需向行车调度申请授权方可进入正线轨行区。
然而郑某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擅自进入正线区域,发现保洁人员走错路线后,既未采取有效制止措施,也未及时向调度汇报,反而继续跟随保洁人员在错误路径上行走,最终导致悲剧发生。
调查报告指出,这起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涉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存在重大缺陷。
企业未能建立健全有效的安全管理体系,对轨道交通运营中的高风险作业环节缺乏充分认识和严格管控。
在人员培训、安全教育、规章制度执行等方面均存在明显漏洞,导致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违规操作现象时有发生。
这种系统性的管理失位,为事故的发生提供了土壤。
从更深层次分析,这起事故反映出部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在快速发展过程中,重建设轻管理、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
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网络不断扩张,运营里程持续增长,安全管理的复杂性和难度也在不断提升。
部分企业未能同步强化安全管理能力,制度建设滞后于业务发展,人员素质无法满足安全运营要求,这些问题亟待解决。
鉴于列控员郑某的行为已涉嫌构成犯罪,调查报告建议将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处理意见彰显了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也向全行业传递了明确信号:任何人都不能以生命安全为代价换取工作便利,违规操作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已要求全省轨道交通运营企业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重点检查作业人员资质、规章制度执行、应急预案完善等方面,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要求各运营企业强化安全培训教育,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确保各项安全规程落实到位。
安全生产没有“深夜时段”,更没有“经验替代规范”的侥幸空间。
此次事故以沉重代价警示:制度的边界必须被严格遵守,授权的链条必须清晰可控,关键岗位必须敢于制止违规并及时上报。
唯有以更严责任、更实措施、更强技术织牢轨道交通安全网,才能守住公共交通生命线,让城市运行更安全、更稳定、更可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