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近日发布通告,根据前期核查,依据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正式立案调查。
这一消息迅速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也将在线旅游平台长期存在的不公平竞争问题推向台前。
据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统计,近年来该协会收到的涉及平台垄断问题的投诉量持续攀升。
数据显示,平台佣金比例从此前的8%至10%被单方面提升至12%至18%,加上隐性推广费用,部分民宿经营者实际综合成本占比已接近40%。
众多中小商户陷入"不合作则无客源,合作则持续亏损"的两难境地。
深层矛盾逐步显现 在江西某旅游城市经营民宿的陈雷透露,其20间客房的民宿中,来自某平台的订单量占比超过90%。
为维持平台排名,他不得不参与多个推流项目,甚至在淡季自行刷单。
2025年全年,其营业额约25%流向平台方。
更令商户困扰的是,平台通过技术手段监控商户是否在其他渠道接单,一旦发现"切客"行为即予以处罚。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会长贺双全证实,个别平台对所谓"特牌商家"实施实质性排他限制。
虽未签署书面协议,但通过后台数据抓取,一旦发现商户在其他平台销售,即要求立即下架或取消特牌资质。
这种做法严重限制了商户的经营自主权,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
事实上,监管部门此前已多次对相关问题进行约谈。
2025年8月,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某平台存在"二选一"、利用技术手段干预商家定价等行为;同年9月,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也就不合理限制平台内经营者交易及交易价格问题进行约谈。
然而,约谈后问题并未得到根本解决,违法行为依然存在,此次国家层面立案调查具有重要意义。
多重因素导致失衡 华东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翟巍分析认为,在线旅游平台领域出现垄断乱象,既有市场集中度过高的客观因素,也与平台企业过度追逐利润、忽视社会责任密切相关。
部分平台凭借先发优势和资本积累,逐步形成市场支配地位,进而利用这一地位实施排他性交易、差别待遇等限制竞争行为。
从商业模式看,平台经济具有明显的网络效应和规模经济特征,客户和商户数量越多,平台价值越大,这容易形成"赢者通吃"局面。
当平台获得市场支配地位后,缺乏有效竞争约束,提高佣金、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成为其攫取超额利润的主要手段。
而中小商户由于对平台流量的高度依赖,议价能力极为有限,只能被动接受平台制定的各项规则。
此外,监管体系的完善程度也影响着市场秩序。
尽管反垄断法为规制平台垄断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在具体执法中,如何界定相关市场、认定市场支配地位、判断滥用行为等,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
行业生态面临重塑 翟巍表示,如果监管部门依法责令涉事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将对其现有盈利模式产生重大影响。
平台企业需要重新审视与商户的合作关系,调整过高的佣金比例,取消各类不合理限制,真正回归服务本质。
对广大商户而言,此次立案调查带来了改善经营环境的希望。
如果平台垄断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商户将拥有更多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在多个平台开展业务,降低对单一平台的依赖程度,从而改善经营状况。
从行业发展看,此案也为在线旅游平台领域乃至整个平台经济敲响警钟。
平台企业在做大做强的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市场规律,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监管部门也应持续加强对平台经济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垄断行为,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业内人士认为,规范平台经济发展,既要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也要完善事前预防机制。
建立健全平台企业合规制度,引导其建立公平透明的规则体系,接受社会监督。
同时,鼓励和支持中小平台创新发展,培育多元化竞争格局,避免市场过度集中。
此次调查不仅是对携程的个案审查,更是对平台经济健康发展的一次校准。
如何在激发市场活力与维护公平竞争间找到平衡,考验监管智慧,也关乎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未来。
商家、平台与监管部门需协同发力,方能构建共生共赢的行业新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