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县检察机关走进小学开讲反欺凌法治课 多方协同织密未成年人安全防护网

校园欺凌问题日益成为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重要社会课题。近日,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瑞中带队赴北村明德小学,针对校园欺凌防范工作开展专题法治讲座,这是该院深化"法治进校园"工作、织密校园安全防线的具体举措。 讲座中,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干警王小艳采用案例讲解、心理剖析、法律普及相结合的方式,系统阐述了校园欺凌的界定标准与认识误区。通过剖析校园欺凌的深层原因,分析错误应对方式可能带来的危害,引导学生掌握自我防护技能,为家长提供科学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为学校构建预防教育体系提供专业建议。这种多维度、全方位的讲座设计,有助于参与者全面认识校园欺凌问题的复杂性和严重性。 校园欺凌的产生往往源于多方面因素。一方面,部分学生对欺凌行为的界定认识不清,容易将一般冲突与欺凌混淆;另一方面,家庭教育缺失、学校管理漏洞、社会不良风气等因素也可能诱发欺凌事件。同时,受害学生因害怕报复或缺乏法律意识,往往选择隐忍,导致问题更恶化。这些问题的存,直接威胁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校园教学秩序。 针对校园欺凌防范工作,杨瑞中副检察长提出三上要求。首先要强化法治宣传普及,厘清校园欺凌的界定范畴,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让师生家长知法懂法,将法律作为守护自身权益的坚实保障。其次要深化教育引领,护航健康成长。在家庭和校园教育中,家长和老师要密切关注未成年人行为动向,及时介入、预防疏导;同时要理性处置涉欺凌事件,杜绝过度扩大事态,避免影响校园正常教学秩序和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第三要压实校园安全建设主体责任,校园内要常态化推进校园反欺凌预警处置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举报反馈渠道,设立班级矛盾调解员,建立校园欺凌排查整治台账,定期开展校园欺凌隐患排查。 北村明德小学校长李荷花表示,构建安全、阳光、和谐的校园环境,需要持续深化校园、家庭、社会三方协同联动。此次法治讲座邀请教师、家长、学生三方共同参与普法学习,充分说明了多元主体协同参与的理念,对于预防校园欺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至关重要。 当前,预防校园欺凌已成为教育部门、司法机关的重要工作内容。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中作用关键。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聚焦校园安全建设重点,与学校、家庭、社会携手,通过常态化的法治宣传、专业化的预防指导、制度化的防护机制,织密织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防护网。

当校园安全防线从单方监管转向多元共治,当法律条文转化为生动的防护实践,我们看到的不仅是司法的温度,更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微观实践。这场发生在吕梁山区小学的普法活动,为破解校园安全治理难题提供了有价值的基层样本。守护少年的你——需要法律亮剑——更需要全社会的持守与耕耘。